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际进出口货物标准化仓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发布时间:2023-09-21 23: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际进出口货物标准化仓库建设项目已由霍特发改投资[2022]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开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国际进出口货物标准化仓库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尔果斯南部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665.56平方米,主要包含戊类仓库、附属用房等。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门式钢架结构易更换结构构件使用年限为25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门式钢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其中:C1仓库;总建筑面积为4183.89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2仓库:总建筑面积为4607.79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3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717.60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4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717.60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5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590.43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6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590.43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10.80米;C7仓库:总建筑面积为5074.08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1-C8附属用房:每栋建筑面积为501.0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建筑高度8.1.米,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为3.50米,二层层高3.50米;门卫室:总建筑面积为175.5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3.50米;附属工程:室外硬化、给排水管网、电力设施等。
2.1.3总投资额:86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8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32665.56平方米,主要包含戊类仓库、附属用房等。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门式钢架结构易更换结构构件使用年限为25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门式钢架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其中:C1仓库;总建筑面积为4183.89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2仓库:总建筑面积为4607.79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3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717.60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4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717.60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5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590.43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6仓库:总建筑面积为3590.43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10.80米;C7仓库:总建筑面积为5074.08平方米,门式钢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10.80米;C1-C8附属用房:每栋建筑面积为501.0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建筑高度8.1.米,室内外高差0.30米,一层层高为3.50米,二层层高3.50米;门卫室:总建筑面积为175.5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3.50米;附属工程:室外硬化、给排水管网、电力设施等。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及岩土勘察(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备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未达到年限的单位提供所能提供年限内的)
3.5、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8、其他要求: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10时00分至2023年9月28日 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0日 16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开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凯伦
联系电话:18116901993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雪梅
联系电话:1529277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