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 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6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约312.7亩,约40万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入驻企业装修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2.2建设地点: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北侧为尔海路,南临规划路,东侧为黄山大街,西侧为兴安大街,中间为闽江道,内部含有南北、东西两条城市支路。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并提交相关报告,后期配合业主、设计等单位开展项目后续工作直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2500平米),并根据要求出具正式的勘察报告;满足当地政府备案、验槽、竣工验收等要求。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5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1 日 09:00 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在线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裕华区黄河大道科技中心
联 系 人:孙玉隆
电 话:156323255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郝楠
联 系 电 话:0311-83086970、15130100810
电 子 邮 件:hbctxm2c@vip.163.com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项目勘察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工程勘察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勘察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如果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一或方法二,需要再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K值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共5个数值。1号球代表K值为0.980;2号球代表K值为0.985;3号球代表K值为0.990;4号球代表K值为0.995;5号球代表K值为1.000。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K,并当场公布。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三、随机抽取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勘察大纲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未对项目名称、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限进行修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未对发包人要求提出重大偏差。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未对项目名称进行修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勘察大纲(暗标): 60分 业 绩: 1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 标 价: 3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2,n2=2; 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3,n2=3;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4,n2=4;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方法二: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系数K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报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P。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为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截图,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如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截图或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勘察大纲(暗标) | 6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思路 | 2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0分) | 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相关标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6分; |
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相关标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6-8分; | ||||||
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规模、相关标准、主要工作内容、服务期限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 ||||||
总体勘察思路 (10分) | 勘察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勘察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分; | |||||
勘察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勘察理念、思路吻合,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 ||||||
勘察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的勘察理念、思路高度吻合,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 分 | 项目勘察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分; | ||||
项目勘察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2分; | ||||||
项目勘察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5分。 | ||||||
勘察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
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10分 | 欠科学合理、人员齐备得6分; | ||||
较科学合理、人员齐备得6-8分; | ||||||
科学合理、人员齐备得8-10分。 | ||||||
2.2.4(2) | 评标价 |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6;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3) | 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勘察大纲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3、勘察大纲评分时保留1位小数,评标价得分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