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铁信宾馆分公司关于明波路3号1门房屋整体对外出租项目招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txbg-07
预算金额5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公司拟在全国范围内就明波路3号1门房屋 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项目名称、招商编号

项目名称:明波路3号1门房屋招商

招商编号:2024TXBG-07

二、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浑南区明波路3号1门

2.面积: 1049.39平方米

3.合同期限:拟租3年。

4.招租底价:500000元

5.用途:必须用于商用、经营,符合《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经营项目要求。

序号

出租房屋具体位置

业态规划

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金底价(元/年)

竞商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年)

 备注

包件1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明波路3号1门

广告传媒、办公

1049.39

500000

50000

3

含2个月装修免租期 

包件2

 

 

 

 

 

 

 

4.租金缴纳方式:租金为半年付上打租缴纳,支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商方式

按照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执行。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自然人(如自然人竞商成功,如以此物业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商人本人,否则出租方不同意签订变更合同);

1.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1.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1.4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1.5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列入国铁集团及局集团公司招商“黑名单”;

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1.8以上内容(2)—(4)竞商人提供截图。

2.沈阳市浑南区明波路3号1门房屋对外公开招商。出租面积1049.39平方米,租金底价500000.00元/年(含税),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个月,租金无递增。经营业态广告传媒、办公。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3.承租方同意并接受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签字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或要求出租方对其进行赔偿。

4.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30%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易服务费自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实际状态及水、电、气、热等相关费用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起租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7.租金支付要求:以半年为周期进行支付,其中,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支付,下一周期租金在本周期到期前30日支付。

8.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按年租金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交付首次租金时一并缴纳。

9.租期内,水、电、气、热、下水管道维修清理、物业费等费用(如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屋面防水、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消防责任主体为承租方。在租赁前双方确认房屋状态,无异议签认后交承租方,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出租方负责主体结构维修。

10.装修改造要求:(1)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装修改造的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标的总额的50%。承租方装修改造方案及预算必须报出租方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2)房屋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按3年折算,即3年内,承租方装修改造形成的资产全部折算完毕。3年内,由于出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按照起租日至终止日期内资产折算后的净值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予以补偿3年内,由于承租方原因(免责条款、不可抗力除外)无法履行合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改造损失。承租方装修改造投资超支,超支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认。(3)租赁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关于依附于房屋的承租方投入装修设施,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包括归出租方所有;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向承租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4)房屋的装修改造方案,承租方需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及增加房屋结构荷载。

11.消防手续办理: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该房屋中商后,如果中商人无法自行完成消防手续办理,则该中商人自动放弃中商资格,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12.免租期(装修期)及实施方式:装修免租期2个月,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租方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承租方方可进场装修。

13.电力增容办理:按现状经营无需电力增容;如需增容,由承租方办理并承担费用,租赁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电力增容设备将无偿归属出租方。

14.承租方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需要出租方配合出具相关材料时,出租方可提供产权使用证明,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方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5.踏勘时间:发布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意向者联系出租方,由出租方带领意向者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出租面积和现场设备设施,出租方将按房屋现有基础设施状况交付。踏勘后如无异议视为接受出租面积,设备设施符合要求,如中商不允许因为房屋的面积和基础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漏水、消防问题等)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后将点位退回或要求核减租金。

16.承租方须同意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须在国铁招商平台和产权交易所同步报名,方可生效:(由意向竞商人自行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zs.95306.cn  产权交易所  https://www.sprtc.com/index.htm);

2.报名起止时限:2024年10月14日0时至2024年10月22日16时,为期7个工作日。

3.资信资料审核:按照产权交易中心要求进行。

4.保证金缴纳:按照产权交易中心要求进行。

六、招商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人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产权交易大厦

联系方式:024-22566102

联系人:王女士

七、竞商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按照产权交易中心要求进行。

八、招租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按照产权交易中心要求进行。

未尽事宜,以产权交易中心招商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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