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C2023A1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垵口乡根竹口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许〔2023〕17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市合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垵口乡根竹口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位于遂昌县垵口乡根竹口村。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输水干管7.85km;(2)新建根竹坑供水站1座、横坑儿供水站1座、西岱村供水站1座、上河口供水站1座、内申公旦供水站1座、外申公旦供水站1座;(3)新建村配水管网9.77km;(4)管网附属构筑物及安装一户一表。(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以及为之施工必须的施工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招标控制价: 435.5405 万元{其中不下浮部分为61.7487万元【包括预留金20.0万元(含税);指定品牌材料价40.2487万元(不含税),暂估价1.5万元(不含税)】}。
本合同的工期要求为10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8月(含)之后连续三个月】企业每月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以养老保险缴纳统计为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2023年11月7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或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http://dzjy.lssggzy.lishui.gov.cn/TPBidder/memberframe/login/login)”,登录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月4 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R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lssggzy.lishui.gov.cn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垵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合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垵口乡 地 址: 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华府1幢1303
邮 编:323300 邮 编:323300
联 系 人:刘日平 联 系 人:吴雅梦、钟慧娟
电 话:13567624455 电 话:15706801381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312093587@qq.com
2023 年11月7日
备案单位:遂昌县水利局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本项目不提供业绩)。 |
5 |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刑罚执行完毕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 / 万元及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本项目不提供业绩)。 |
6 |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 |
三 |
其他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8月(含)之后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
4 |
其他要求: 4.1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8月(含)之后连续三个月】企业每月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以养老保险缴纳统计为准)。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4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类似项目指:(本项目不提供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311011160013892001001]垵口乡根竹口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LS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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