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国-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广西中国-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设计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KWAD5G2022171 | ||||
招标人 | 南宁学院 | ||||||
建设单位 | 南宁学院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11层的实验楼以及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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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04-29 09:30:00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5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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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下浮 | 31.00%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 | 质量标准 |
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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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施舰(证书编号:004500152;身份证号:4501021966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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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北流市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及室内体育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服务;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武鸣校区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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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投标人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奖项内容公示 | 南宁市第三中学五象校区工程-公共建筑一等奖;南宁市第三中初中部工程-公共建筑二等奖;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重建工程-公共建筑三等奖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下浮 | 59.20% | ||||||
设计服务期限 | 40 | 质量标准 |
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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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梁璞(证书编号:094500309;身份证号:450204197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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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19#及20#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部承包(EPC);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中学搬迁勘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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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投标人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奖项内容公示 |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楼项目-来宾市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耧项目-来宾市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武宣县城乐新区路网一期—丽景路西段道路和七星路西段道路工程-来宾市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来宾市象州县水晶乡文化综合楼建设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武宣县进鸡乡马王村委办公楼-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象州县运江镇干部职工周转楼-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金秀县废旧轮胎低温真空裂解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与环保项目-来宾市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一等奖;金秀瑶族自治县香草湖休闲体育公园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 | |||||
下浮 | / | ||||||
设计服务期限 | / | 质量标准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投标人资质 | / | ||||||
奖项内容公示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1、否决名称: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否决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其他人员证书材料;依据:B1 否决投标条件,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否决名称: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材料;依据:B1 否决投标条件,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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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学院www.nnxy.cn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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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学院 | 异议受理电话 | 0771-5900815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南宁市区 | 投诉受理电话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535031)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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