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4061700092
预算金额40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佳0731-8468342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40617000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40617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 测绘服务 查清芙蓉区城市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普查范围为芙蓉区辖区内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市政道路配套建设的市政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废弃工程、穿越普查区或在普查区外的地下主干管线(输电、通信、输气、供水、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权属运维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暂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合格的普查成果,建立芙蓉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并汇交至长沙市级平台。 1 4075343.71
 合计金额小写: 4075343.71
 合计金额大写:肆佰零柒万伍仟叁佰肆拾叁元柒角壹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普查单价及工作量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暂估量) 投标报价 备注
单价(元) 合价(元)
1 新测管线(包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供水、通信、广播、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燃气、电力、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公里 641.2 1470.96 943179.55 按“长管线发〔2023〕1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长住建发〔2023〕87号-关于发布《长沙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的通知”执行。
2 已有管线(包含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线及附属设施、供水、通信、广播、交通、治安视频监控、燃气、电力、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公里 2564.8 1044.20 2678164.16
3 地下空间(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地下废弃工程) 平方 500000 0.908 454000.00
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总价合计 4075343.71

注:

1)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数据测绘、资料收集、数据整理与升级,建库、图件绘制、绘制辖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等技术成果上传信息系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等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2)总价款预估为:人民币(大写)肆佰零柒万伍仟叁佰肆拾叁元柒角壹分(小写:4075343.71元)具体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

2、项目概况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城〔2020]111 号)、《湖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 号)、 《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管线 发〔2023〕1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实施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 基础设施普查工作。

3、普查目标

查清城市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即查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种类、数量、位置、属性及 分布情况,建立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形成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

探索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监测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及 变化情况,为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更新和城市建设提供智能化信息服务。

4、普查依据(以最新发布为准)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城〔2020〕111 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 办城函〔2021〕208 号);

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 (湘建城 〔2021〕165 号);

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政发〔2018〕18 号);

5)《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2〕21 号);

6)《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长沙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的 通知》 (长住建发〔2023〕87 号)

7)《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长 管线发〔2023〕1 号)

8)《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9)《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0)《长沙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CJ002-2021;

11)《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T 35636-2017;

1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

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1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1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GB/T20257.1-2017

16) 《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CH/T 1036-2015;

17)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39616-2020;

1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9) 《管线测绘技术规程》 CH/T 6002-2015;

20) 《实景三维地理信息数据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CH/T 3020-2018;

21)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

22)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T 221-2015;

23) 《管线测绘工程监理规程》CH/T 6009-2019;

5、普查范围和内容

主要对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修补测和新测,普查范围为芙蓉区辖区内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市政道路配套建设的市政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废弃工程、穿越普查区或在普查区外的地下主干管线(输电、通信、输气、供水、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权属运维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暂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合格的普查成果,建立芙蓉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并汇交至长沙市级平台。地下管线包括埋设于地下的各种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交通及监控信号、广播电视、综合管沟等;附属设施包括地面窨井盖、管道阀门、泵站、地上弱电控制柜和控制箱等;地下通道包括地下人行通道和地下车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包括独立占地的面向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场和有建筑物待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共服务的地下停车场等;废弃工程包括无法修复利用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如废弃地下管线、废弃地下通道、废弃人防工程等。

6、技术要求(以最新发布为准)

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长沙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长住建发〔2023〕 87 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长沙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收集(汇交)和入库规程>的通知》(长 住建函字〔2024)13 号)要求执行。

7、普查成果要求

数据成果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元数据及竣工平面图、纵横断面图等相关附图附件。

图件成果

1)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单元分布图。

2)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3)各类专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文档成果

1)芙蓉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设计书(含物探方法试验报告)。

2)所有在本工程中使用仪器的检验资料。

3)所有明显管线点调查原始记录表、隐蔽管线点探测原始记录表、管线点连接关系草图、野外观测记录、计 算资料。

4)成果质量检验(检查)报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及各种检查和开挖验证记录。

5)技术及工作总结报告、地质雷达探测总结报告。

6)设施权属(管理)审核确认书。

7)事故隐患调查记录表及汇总和隐患排除解决方案。

8)档案、资料移交清单、隐患排查和各种影像资料塑装。

9)验收意见。普查成果须在脱敏脱密后提供社会化共享应用。

8、验收标准

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中标单位提交全部成果资料,成果资料分别经监理单位质检合格、经长沙市住建局质检合格后,采购人在30日内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权属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普查范围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并通过监理质检;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验收,绘制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并向市住建局汇交普查数据成果。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29 —— 2024-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采购人时间节点和要求,按时按质向采购人提交成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以结算报告载明的实际工作量,结合各管线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最终以芙蓉区财评审核结果为准(如有)。最终结算价如超过本项目上限价,按上限价结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2、合同签订生效并待财政资金到账能够支付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30%;
3、完成全部外业普查并经权属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芙蓉区住建局确认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
4、通过市住建局及上级部门验收并汇交成果后,支付至经芙蓉区财评审核后金额(如有)的 97%;
5、余款自验收合格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付清。

4.2 收款账户: 北京银行长沙高桥支行(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0000498686000990167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确保普查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 100%,普查成果质量优良率达 80%以上。中标单位应根据普查要求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在设施权属(管理)单位核实确认发现有漏查, 应当在 15 天内完成补测;终验时发现有漏查,应在 15 天内完成补测,并按程度扣除合同款(漏查长度*投标单价 的 2 倍);在质保期内发现有漏查,按程度扣除合同款(漏查长度*投标单价的 2 倍)。
(2)本项目服务质保期为 2 年:自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服务质量问题,中标 单位应全权负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一般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提供普查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包括有关的设计及施工资料等。

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科学公正地开展普查工作。

2、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技术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成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需限期整改。

3、乙方须严格按相关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实施方案及措施,确保安全开展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4、未经甲方允许,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或工程停止面中止、终止、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技术服务费。
2、乙方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清单,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集资料。由于甲方相关资料提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验收、评审的,应视为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通过甲方验收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有甲方自己负责。
2、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空间设施调绘、数据建库、三维建模等工作;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普查单元划分与编码、资料调查、物探及地下设施调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50%: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50%。
2、合同款项支付给成员单位的具体规定:按各自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合同款,各自金额按甲方支付比例打入各自账户。
3、转让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中标人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4、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及培训。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 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 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如有最新规定文件,均按最新文件执行)。
6、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须严格执行服务期整体阶段关键时间节点。
(2)“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普查范围内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和“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验收,绘制芙蓉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并向市住建局汇交普查数据 成果”这两个关键时间节点未能如期完成的(不可抗力除外),按合同要求进行扣减。
7、工作量计算方式
(1)本项目管网以共沟计算长度,不以权属计算,如三大运营商、广电通信线路管道在同一沟槽内,多根不同运营商管道,多股不同运营商线路,均按一条长度计算工作量。
(2)不以管道类别计算,如同一沟槽内,铺设多种不同性质的管线,均按同一条管道计算。
8、 人员投入
(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工程测量或地理信息或物探或地球物理勘查或工程勘察等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
(2)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具有涉密人员保密培训合格证书或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测绘单位核心涉密人员保密培训合格证书或涉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培训证书或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格证明或涉密测绘地理信息岗位培训证书。
9、 设备投入
(1)物探设备:自有1台及以上地质雷达(或管线雷达)、1台及以上非金属管线探测仪(或PE管线探测仪或PE探管仪或PE管道定位仪)、5台及以上管线探测仪等仪器。
(2)自有3台及以上全站仪、GPS 接收机等仪器。
10、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项目验收、技术培训、运营服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不论是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任何遗漏或是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大楼903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20栋7楼
法定代表人: 黄革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委托代理人: 黎佳 委托代理人: 陈绛
电话: 0731-84683428 电话: 0731-85228782
传真: - 传真: 0731-85228782

附件列表
  1. 联合体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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