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阳市兴隆路(新华路-光武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天
金额
8.0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hb-2024zycg0402.
预算金额8.04万元
招标公司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枣阳市兴隆路(新华路-光武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HB-2024ZYCG040
2.项目名称:枣阳市兴隆路(新华路-光武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41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2、投标供应商拟派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12 月21日至2024年 12 月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
3.方式:
领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须出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3)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出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拒绝其磋商申请。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方式:1787159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
联系方式:18671082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710822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HB-2024ZYCG040
2.项目名称:枣阳市兴隆路(新华路-光武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41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6.2、投标供应商拟派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12 月21日至2024年 12 月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
3.方式:
领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须出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3)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出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拒绝其磋商申请。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方式:1787159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新华路泰康医院路口
联系方式:18671082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7108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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