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二公司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施工准备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2-2400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工155651280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002-240049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规定,昭平台水库扩容后为大(1)型水库,坝下防汛道路承担主要对外交通功能,L7、L8、L9临时路作为支路,也承担部分对外交通功能,道路标准均参照四级公路实施,相应的计算行车速度取为20km/h。

坝下防汛路:全长4929.871m,道路起点桩号 D0+000.000,高程约为167.5m,终点桩号D4+929.871,高程195.4m。

L7临时路:全长343.327m,道路起点桩号S0+000.000,对应坝下防汛路桩号D0+270.249,高程为174.14m,终点桩号S0+343.327,对应坝下防汛路桩号D0+589.892,高程为175.50m。

L8临时路:全长2.556km,道路起点桩号(L8)0+000.00,位于沙河左岸与现状路相接,高程为142.59m,终点桩号(L8)2+556.18,对应L9道路桩号(L9)1+630.55,高程为147.23m。

L9临时路:全长2.045km,道路起点桩号(L9)0+000.00,对应L8道路桩号(L8)0+789.76,高程为143.96m,终点桩号(L9)2+045.14,终点为尧沟溢洪道末端,高程为147.02m。

2.采购范围:本次询价所涉及商品混凝土,为排水沟及箱涵工程所使用材料;包括供方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混凝土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30

 

 

2

商品混凝土

C20

m³

2640

 

 

3

商品混凝土

C25

m³

30

 

 

4

商品混凝土

C30

m³

50

 

 

5

商品混凝土

C35

m³

50

 

 

6

商品混凝土

C25F150

m³

30

 

 

7

商品混凝土

C30F150

m³

240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询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 交货时间: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实际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人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要求、《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2水泥的品种与用量,外加剂用量、混凝土配合比等均满足《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要求;每批水泥进场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水泥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混凝土生产。

6.3供方须提供原材检验报告、施工配合比、开盘鉴定、混凝土强度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7.报价

7.1报价为含税到站综合单价,包括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7.2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采取一票制。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7.3卖方报价以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进行报价。

8.结算及支付方式  

8.1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向卖方支付货款。

8.2采购人预付10万元定金给卖方,卖方收到货款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批发货,货物发完后卖方需按采购人要求开具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每500m³混凝土为一个批次,达到批次数量由采购人出具当期结算单,双方确认无误,卖方向采购人提供该次结算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并结算手续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8.3如因采购人工程款未及时到账,造成采购人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项,并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具有相关销售营业执照且应附有混凝土拌合站的代理委托书。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要求混凝土拌合站距现场运距不应超过80KM,施工现场地点为平顶山市鲁山县昭平台库区乡昭平台水库大坝下游侧。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或中国水电基础局二公司或股份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询价材料成交合同签订由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署并执行。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昭平台水库扩容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

邮编:467337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565128021

电子邮箱:1418715389@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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