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金额
124.1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4.13万元
招标公司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唐0596-25204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项目名称) 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修缮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修缮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金峰开发区金峰北路3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65.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55万元,本项目拟对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进行修缮,修缮总建筑面积约1610㎡,其中1层面积约738㎡,2层面积约为872㎡,进行室外场地硬化约750㎡、铁艺围墙安装约66m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预算审核价为1349277.6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峰交警中队办公场所修缮项目,包括拆除门、窗及部分墙体;卫生间防水层、墙柱面及天棚面装饰、吊顶安装、室内墙柱面涂饰、楼地面块料面层铺装、门窗安装、细部构造等;室内装饰层防火处理、水、电管线敷设等;室外场地硬化、围墙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1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1241335.4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2日 00:00:00至2023年7月4日 09:3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7月4日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4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公开信息系统(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邮编:363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520992,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0-41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dhjs0596@163.com
电话:0596-2520415,传真:/
联系人: 小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2号金峰众创园
联系电话:0596-2525233
日期:2023年6月21日
2 招标公告附件
柯金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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