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粟先生0731-841696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6
公告正文

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已经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431302-70-03-009617)进行项目备案,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湖南星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鑫湘半山豪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位于娄底市娄星区福星路(原“扶青路”)与娄星南路之间,紧邻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处城南板块核心地段,项目东临娄星南路、南望怡郅园小区、西至福星路、北接双科路。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工程包括12栋高层住宅,1栋高层公寓式酒店,3栋多层商业,1栋多层配套用房,1栋多层幼儿园,3个配套地下车库及设备房,共21个子项。总用地面积78840.59㎡,总建筑面积380680.13㎡。计容面积为295058.00㎡,其中住宅区计容面积为263139.00㎡,公寓式酒店计容面积为14700.00㎡,商业计容面积为12468.00㎡,不计容面积为85622.13㎡(含人防面积4950㎡),建筑密度18.6%,绿地率为30%,容积率为3.74,住宅户数为2082户。停车位2448个,其中地上213个,地下2235个,车库耐火等均为一级,防火类别I类;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地上建筑防水等级Ⅰ级,项目内最大建筑高度99.30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抗震设防烈度6度。项目由北向南分为A、B、C地块,东侧邻娄星南路,西侧紧邻福星路,A、B地块之间为规划路双科路,B、C地块之间为规划路,南北两条规划路尚未连通。

2.4工期要求:从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共计50个月,其中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含人防、消防等其它专业施工图审查),项目工程施工工期48个月内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标准,每一期确保至少一栋高层评定为“湖南省优质工程”;

设备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质【2017】138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土石方及基础工程、项目单体建安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工程、精装修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包含内容

1

设计

1、单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人防等设计);

2、园林景观设计(含小区道路设计、亮化设计);

3、外墙深化设计;

4、装饰装修设计:包括入户大堂、电梯前室、公寓公共区域、商业公共区域、物管用房、样板房精装及营销中心装修设计和首层入户大堂电梯前室装修设计等;

5、基坑支护及挡墙设计;

6、地下室地坪处理及交通标识设计;

7、项目智能化设计;

8、项目标示标牌设计;

9、门窗、百叶、栏杆及幕墙深化设计;

10、防火门、防火窗及防火卷帘深化设计;

11、给排水及室外综合管网设计;

12、燃气、配电设计;

13、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14、绿色建筑设计(二星级)及装配式建筑设计;

15、本工程应包含在内所有的设计内容。

2

施工总承包

1、工程检测(不包括桩基检测、超前钻及室内环境检测);

2、项目石土方及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及基础工程等;

3、项目单体建安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室内初装修工程、外墙饰面工程、栏杆及扶手安装工程、门窗及百叶安装工程、防火门窗安装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含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配式住宅工程等;

4、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地下室回填及顶面覆土、小区道路及广场景观小品等、园林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标示标牌、亮化、信报箱、垃圾站、围墙及挡土墙、护坡、地下室地坪处理及交通标识等工程、地下室管网及附属工程亮化等;

5、项目配套设施工程:有线电视预埋、变配电、燃气及自来水等;

6、项目设备:电梯等;

7、精装修工程:营销中心、样板房、物管用房、入户大堂及电梯前室工程、公寓及商业公共部分等;

8、本工程应包含在内所有的施工内容。

3

其中经发包人确认可分包工程

平整场地及边坡支护工程、精装修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小区道路及广场景观小品、园林绿化工程、标示标牌、亮化、信报箱、垃圾站、围墙及挡土墙、地下室地坪处理及交通标识工程、地下室管网及附属工程亮化、有线电视预埋、变配电、燃气及自来水等。

4

报发包人确认材料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内品牌)

不限于钢材、混凝土、石料石材、防水、保温、外墙饰面材料、给排水管材、电线、电缆、线管、水泵、门窗及百叶、栏杆及扶手、人防设备、单元门及防火门、消防器材、智能化设备、园林景观用材、精装修主材、装配式构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担任过房建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做规模及时限要求)。

3.5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6.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

3.8省内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0投标申请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5.3提交方式:开标时现场提交。

5.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47679453@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开标前因疫情影响仍未解除则此条不做强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7.4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每个项目招标(采购)人、投标(竞买)人限派1名代表,监督人限派2名代表参与。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填写《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期间招投标当事人登记表》。对体温达到或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本人所在社区、乡镇村出具的不属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证明(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娄底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833302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星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

联 系 人:荣先生 罗先生

电 话:0738-82605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层

联 系 人:粟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16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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