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东二跑道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全跑道)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单灯监控系统(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3-246000290010
预算金额1116.05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871-6709912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宏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东二跑道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全跑道)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单灯监控系统(二次招标)
投标邀请函
2024年08月06日
招标编号:0723-246000290010
投标邀请函编号:0723-246000290010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获得/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0723-246000290010号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合同名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东二跑道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全跑道)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单灯监控系统(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主要包括:①昆明机场飞行区全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件1套(包括新建5、6、7号灯光站系统软件和客户端软件,现状1-4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件升级,新建灯光运行维修管理中心、空管塔台、机坪塔台客户端软件,更新现状空管塔台、机坪塔台客户端软件,新建单灯监控软件);②新建5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硬件;③昆明机场现状1-4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硬件升级和接入新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④5号灯光站至1号灯光站光纤敷设;⑤5号灯光站建设单灯监控系统,实现东二跑道跑道灯具、进近灯具的单灯监视功能,跑道等待位置处的停止排灯、以及与停止排灯联动的滑行道中线灯、快滑出口指示灯的单灯监控功能。(注:本次单灯监控系统需具备不少于820套灯具监视功能,不少于856套灯具控制功能,单灯监控单元和微波探测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合同估算总额约人民币11160562.35元。
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航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监管制度的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5)建设地点:中国云南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6)合同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860天,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阶段一 计划从2024年至2025年
①东二跑道新建5号站内建设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服务器、监控席位等设备。本次建设的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应具备监控昆明机场全场(包括现状和新建)助航灯光设备的能力。
②5号灯光站建设单灯监控系统,实现东二跑道跑道灯具、进近灯具的单灯监视功能,跑道等待位置处的停止排灯、以及与停止排灯联动的滑行道中线灯、快滑出口指示灯的单灯监控功能(注:单灯监控单元和微波传感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③完成昆明机场现状1-4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硬件设备升级,接入新建的助航灯光监控系统。
④完成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配合昆明机场完成东二跑道试运行和投用工作。
根据昆机场改扩建飞行区建设时序,阶段一需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工并具备竣工预验收条件,如逾期会给昆明机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发包人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阶段二 预计2027年至2028年
新建6、7号灯光站、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和西三跑道同步建设,在灯光站内设置助航灯光监控子系统,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引接东区5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以实现在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内监控全场助航灯光系统的功能。
本阶段施工内容:①完成西飞行区6、7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软件安装调试,西塔台(空管和机坪塔台)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监控终端软件安装调试,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的监控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②完成西三跑道及周边滑行道助航灯光设备接入监控系统的调试工作;③西三跑道及周边滑行道的竣工验收、试运行、行业验收和正式投运相关工作。
阶段三 预计2028年至2029年
主要开展西三跑道启用后关闭西一跑道进行西一跑道区域改造施工。
本阶段施工内容:①完成西一跑道及周边滑行道助航灯光设备与监控系统的调试工作;②西一跑道及周边滑行道的竣工验收、试运行、行业验收和正式投运相关工作。③完成与空管A-SMGCS系统的接口开发和联合调试,实现昆明机场飞行区全场A-SMGCSⅣ级运行。
注:阶段二和阶段三的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7)标段划分:不划分,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采购规则》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查阅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联系方式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满足《亚投行采购政策》及《亚投行借款人采购指令》的规定;
2)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b.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履行合同记录
a.未履行合同记录: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以终审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没有发生过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的未履行合同(仅指投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建设合同,不包括投标人与分包商、专业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签订的合同)事件。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仲裁)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b.未决诉讼: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 30 %。所有未决诉讼[仅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且与项目业主(不包括分包商、专业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相关的诉讼案件]均按照投标人败诉进行统计。
4)财务状况:
a.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b.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3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c.财务资源:投标人应证明其在表FIN-2.3.3.1中列明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减去表FIN-2.3.3.2 中列明的其正在执行的合同所需承担的财务支付义务,达到或超过本合同估计的工程施工总现金流要求:(1)人民币54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5)经验:
a.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0年的作为承包人、分包商或管理承包人的民用运输机场施工承包经验。
b.特殊经验:在过去5年里(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且飞行区等级4E级及以上的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6)人员:
a.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之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代表(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项目须符合《机场司关于规范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意见》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b.技术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机场工程、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c.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d.环境专家:不少于1人,具有类似环境学科学位或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投标人可对外聘请,不强制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e.社会专家:不少于1人,具有类似社会学科学位或有关SEA(性剥削和性侵犯)的风险监控(或管理)工作经验,可对外聘请,不强制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f.健康和安全专家:不少于1人,具有类似健康或安全学科学位或执业资格,或有关健康(或安全)的工作经验,可对外聘请,不强制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7)设备:投标人应证明其拥有或能够获得或租用到下述关键设备:
8)信誉要求:
a.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就本招标过程而言,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但不仅限于)下述情形之一的,则被认为存在利益冲突:
a.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投标人、受另一投标人控制或双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
b.收到或已经收到来自另一投标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补贴;
c.与另一投标人有相同的法定代表人;
d.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使他们能够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获得其它投标人的信息或不适当地影响其它投标人,或影响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的决定;
e.投标人,以个体或者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了本次招标中一个以上的投标。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将导致其所参与的所有投标都将作为废标处理。但是,该情形并不包括分包商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只要他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f.其任何关联机构(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公司、被该公司控制,或与该公司被共同控制)作为顾问参与了本招标文件中工程的设计或技术规范的准备;
g.投标人与已被借款人聘为或将要聘为本次招标合同的项目监理有关联;
h.该投标人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非咨询服务源于或直接相关于该公司或其关联机构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所提供的咨询服务;
i.与借款人(或项目实施机构、亚投行资助的任何其他受益人、代表借款人或代表借款人行事的任何相关方)的专业人员有密切的业务或家庭关系,而该专业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了与该投标人相关的合同的以下任何工作之一:
(i) 编制采购文件,尤其是技术规范,
(ii) 评标,
(iii) 合同的实施或监督,除非由该关系产生的冲突已在整个招标过程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以亚投行可接受的方式得到解决;
j.是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借款人聘用的采购代理的关联机构,除非借款人能提供使亚投行满意的证据,证明该投标人其一方面与借款人之间不存在重大的共同所有权、影响或控制关系,另一方面与借款人的代理人及关联机构之间不存在重大的共同所有权、影响或控制关系。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转账信息: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账号:871903527610402)。招标文件将采用现场领取、电子邮件、发送快递的方式提供,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获取方式。
9.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
10.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11. 任何对招标过程或授予合同的疑问或者投诉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招标人。
12. 本投标邀请函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亚投行专区)(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asianaiib/)、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及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上发布。
13.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开标地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项目负责人
地 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一路
电 话:0871-67099124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宏建、刘敏、陈文瀚、巫青、刘彤、陈嫦、张译
地 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电 话:+86-0871-64114886/15288383969
电子邮箱:yn64194886@163.com
投标邀请函
2024年08月06日
招标编号:0723-246000290010
投标邀请函编号:0723-246000290010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获得/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0723-246000290010号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合同名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东二跑道助航灯光及供电工程(全跑道)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单灯监控系统(二次招标)
2)招标范围:工程内容主要包括:①昆明机场飞行区全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件1套(包括新建5、6、7号灯光站系统软件和客户端软件,现状1-4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件升级,新建灯光运行维修管理中心、空管塔台、机坪塔台客户端软件,更新现状空管塔台、机坪塔台客户端软件,新建单灯监控软件);②新建5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硬件;③昆明机场现状1-4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硬件升级和接入新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④5号灯光站至1号灯光站光纤敷设;⑤5号灯光站建设单灯监控系统,实现东二跑道跑道灯具、进近灯具的单灯监视功能,跑道等待位置处的停止排灯、以及与停止排灯联动的滑行道中线灯、快滑出口指示灯的单灯监控功能。(注:本次单灯监控系统需具备不少于820套灯具监视功能,不少于856套灯具控制功能,单灯监控单元和微波探测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合同估算总额约人民币11160562.35元。
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航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监管制度的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5)建设地点:中国云南昆明长水国际机场。
6)合同工期:本项目工期为1860天,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阶段一 计划从2024年至2025年
①东二跑道新建5号站内建设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和服务器、监控席位等设备。本次建设的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应具备监控昆明机场全场(包括现状和新建)助航灯光设备的能力。
②5号灯光站建设单灯监控系统,实现东二跑道跑道灯具、进近灯具的单灯监视功能,跑道等待位置处的停止排灯、以及与停止排灯联动的滑行道中线灯、快滑出口指示灯的单灯监控功能(注:单灯监控单元和微波传感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③完成昆明机场现状1-4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软、硬件设备升级,接入新建的助航灯光监控系统。
④完成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配合昆明机场完成东二跑道试运行和投用工作。
根据昆机场改扩建飞行区建设时序,阶段一需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工并具备竣工预验收条件,如逾期会给昆明机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发包人将按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阶段二 预计2027年至2028年
新建6、7号灯光站、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和西三跑道同步建设,在灯光站内设置助航灯光监控子系统,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引接东区5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以实现在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内监控全场助航灯光系统的功能。
本阶段施工内容:①完成西飞行区6、7号灯光站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软件安装调试,西塔台(空管和机坪塔台)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监控终端软件安装调试,灯光运行维护管理中心的监控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②完成西三跑道及周边滑行道助航灯光设备接入监控系统的调试工作;③西三跑道及周边滑行道的竣工验收、试运行、行业验收和正式投运相关工作。
阶段三 预计2028年至2029年
主要开展西三跑道启用后关闭西一跑道进行西一跑道区域改造施工。
本阶段施工内容:①完成西一跑道及周边滑行道助航灯光设备与监控系统的调试工作;②西一跑道及周边滑行道的竣工验收、试运行、行业验收和正式投运相关工作。③完成与空管A-SMGCS系统的接口开发和联合调试,实现昆明机场飞行区全场A-SMGCSⅣ级运行。
注:阶段二和阶段三的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7)标段划分:不划分,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采购规则》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查阅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完成注册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联系方式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满足《亚投行采购政策》及《亚投行借款人采购指令》的规定;
2)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b.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履行合同记录
a.未履行合同记录: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以终审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没有发生过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的未履行合同(仅指投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建设合同,不包括投标人与分包商、专业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签订的合同)事件。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仲裁)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b.未决诉讼:所有未决诉讼和仲裁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 30 %。所有未决诉讼[仅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且与项目业主(不包括分包商、专业工程承包人、材料供应商等)相关的诉讼案件]均按照投标人败诉进行统计。
4)财务状况:
a.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b.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3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400万元。
c.财务资源:投标人应证明其在表FIN-2.3.3.1中列明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减去表FIN-2.3.3.2 中列明的其正在执行的合同所需承担的财务支付义务,达到或超过本合同估计的工程施工总现金流要求:(1)人民币54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5)经验:
a.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0年的作为承包人、分包商或管理承包人的民用运输机场施工承包经验。
b.特殊经验:在过去5年里(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承包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且飞行区等级4E级及以上的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6)人员:
a.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之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代表(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项目须符合《机场司关于规范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意见》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b.技术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机场工程、电力、电气、自动控制、计算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民用运输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c.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d.环境专家:不少于1人,具有类似环境学科学位或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经验,投标人可对外聘请,不强制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e.社会专家:不少于1人,具有类似社会学科学位或有关SEA(性剥削和性侵犯)的风险监控(或管理)工作经验,可对外聘请,不强制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f.健康和安全专家:不少于1人,具有类似健康或安全学科学位或执业资格,或有关健康(或安全)的工作经验,可对外聘请,不强制要求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7)设备:投标人应证明其拥有或能够获得或租用到下述关键设备:
序号 | 设备类型和特征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笔记本电脑(处理器i5或以上) | 2台 |
2 | 光纤熔接机 | 1台 |
8)信誉要求:
a.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投标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就本招标过程而言,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但不仅限于)下述情形之一的,则被认为存在利益冲突:
a.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另一投标人、受另一投标人控制或双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
b.收到或已经收到来自另一投标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补贴;
c.与另一投标人有相同的法定代表人;
d.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使他们能够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获得其它投标人的信息或不适当地影响其它投标人,或影响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的决定;
e.投标人,以个体或者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了本次招标中一个以上的投标。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将导致其所参与的所有投标都将作为废标处理。但是,该情形并不包括分包商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只要他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f.其任何关联机构(投标人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公司、被该公司控制,或与该公司被共同控制)作为顾问参与了本招标文件中工程的设计或技术规范的准备;
g.投标人与已被借款人聘为或将要聘为本次招标合同的项目监理有关联;
h.该投标人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非咨询服务源于或直接相关于该公司或其关联机构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所提供的咨询服务;
i.与借款人(或项目实施机构、亚投行资助的任何其他受益人、代表借款人或代表借款人行事的任何相关方)的专业人员有密切的业务或家庭关系,而该专业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参与了与该投标人相关的合同的以下任何工作之一:
(i) 编制采购文件,尤其是技术规范,
(ii) 评标,
(iii) 合同的实施或监督,除非由该关系产生的冲突已在整个招标过程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以亚投行可接受的方式得到解决;
j.是借款人的关联机构或借款人聘用的采购代理的关联机构,除非借款人能提供使亚投行满意的证据,证明该投标人其一方面与借款人之间不存在重大的共同所有权、影响或控制关系,另一方面与借款人的代理人及关联机构之间不存在重大的共同所有权、影响或控制关系。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转账信息:开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账号:871903527610402)。招标文件将采用现场领取、电子邮件、发送快递的方式提供,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获取方式。
9.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
10.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11. 任何对招标过程或授予合同的疑问或者投诉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招标人。
12. 本投标邀请函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亚投行专区)(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asianaiib/)、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及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上发布。
13.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开标地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1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项目负责人
地 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东一路
电 话:0871-67099124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宏建、刘敏、陈文瀚、巫青、刘彤、陈嫦、张译
地 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电 话:+86-0871-64114886/15288383969
电子邮箱:yn641948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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