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5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3小时57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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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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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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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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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2023-08-04 13: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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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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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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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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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3-08-04 14: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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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0天1小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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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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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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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3-08-04 14: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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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0天0小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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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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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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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3-08-04 14: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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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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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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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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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2023-08-04 16: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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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0天2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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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JSCG2023C039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12341000586130960B-20230804-000860-3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歙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8-04 16:58:05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概况
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监测与效果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SCG2023C039
项目名称: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监测与效果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万元
最高限价:96万元
采购需求:为监管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实施后修复效果,对整个过程进行样品采集和检测,对安全利用效果进行科学评价,给出总体结论,编写效果评估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9年2月29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由于本项目实施情况复杂,监测与效果评估重难点在于了解项目施工所用的技术、材料、装备等知识和参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时了解项目实施效果,并科学评价给出结论和建议,能透彻而准确地把握项目验收指标和考核指标可达性。因此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除了丰富的监测与效果评估工作经验之外还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为项目实施方向把关。中小企业无法或者很难提供为本项目技术评价把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会出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00分至2023年8月17日8点30分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馆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磋商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4)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最后承诺报价操作手册;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6516800)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6号三楼
联系方式:0559-6537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联系方式:0559-2512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9-251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