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四公司鸡西机场改扩建工程防盗门、玻璃隔断、玻璃地弹门、保温板采购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2
中铁九局四公司鸡西机场改扩建工程防盗门、玻璃隔断、玻璃地弹门、保温板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SGSWZ-TP-2021-15-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鸡西机场改扩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上述项目防盗门、玻璃隔断、玻璃地弹门、保温板,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鸡西机场改扩建工程:本项目工程费预计2.6亿元,其中新建工程包括新建航站区道路面积合计19500㎡,新建航站区停车场及其他硬化面积约27000㎡,新建人行道面积约4000㎡,本期绿化面积约35000㎡,新建建筑总面积20379.86㎡,包括航站楼12725.6㎡,新建消防救援楼1595.12㎡,中心变电站888.22㎡,锅炉房795.67㎡,生物质仓库246.51㎡,特种车库2957.13㎡,旅客服务车库601.09㎡,供水及消防泵站541.27㎡,西航向台机房29.25㎡,新建构筑物有33m水塔1座及5600m3回用水池,包含新建工程的配套附属工程;改造工程包括既有航站楼2587.74㎡改造为公安、安检、宿舍食堂仓库综合楼,既有货运库1210㎡改造为机务场务货运综合用房,既有航管办公楼2009.95㎡改造;拆除工程包括管线施工拆除路面并恢复与硬化拆除。 2.1.2采购内容:防盗门、玻璃隔断、玻璃地弹门、保温板、,详见公告附表。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防盗门JXJC-FDM-0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需求;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相关资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内,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玻璃隔断JXJC-BLGD-01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需求;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相关资料;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内,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2.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3玻璃地弹门JXJC-BLDTM-01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需求;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相关资料;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内,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3.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保温板JXJC-BWB-01供应商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4.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4.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具备谈判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需求;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相关资料;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19-2021年)内,谈判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6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谈判文件的发售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下同),在电商平台进行响应购买谈判文件。 5.2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见谈判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款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本次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 5.3已注册成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可使用供方交易系统用户的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谈判欲购买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5.4 潜在供应商要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及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6. 谈判资料的递交 6.1本次谈判采用电商平台线上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在谈判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在电商平台进行报价(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并将电子版谈判文件(电子版谈判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要求为PDF格式,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8时30分。 6.2本次线上谈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具体操作见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园地发布的最新版本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添加234157362QQ账号,纸质谈判资料要求在谈判结束后2日内邮寄至各项目所在地址。 7. 谈判时间及地点 7.1谈判时间:2021年8月13日8时30分。 7.2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陈政 电 话:13704008767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站前支行 账 号:21001453801052500591 2021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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