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市安州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及林业产业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询价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绵阳市安州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及林业产业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询价文件 绵阳市安州区爱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因绵阳市安州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及林业产业提升项目所需,现就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及林业产业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监测服务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三、项目总投资:64029.78万元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总规模面积为114855.75亩,具体建设内容为:在林地里建设百合种植8000.00亩,天冬种植8000.00亩,魔芋种植50000.00亩,油茶林种植20000.00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五、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1、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应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检测服务,并提供成果文件8份。对本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或备案,提供成果文件8份;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24个月3、技术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报告,报告应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或备案。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询价活动近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6.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报价要求:1、报价最高限价:73700.00元(大写:柒万叁仟柒佰元整),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人工、差旅、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授权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并现场核验原件),到绵阳市安州区爱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2、报价文件为1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胶装)。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1)封面;(格式自制)(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7)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书)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3年12月7日14时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绵阳市安州区爱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附授权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3年12月7日14时0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绵阳市安州区爱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召开询价会。十二、评选原则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含税或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十三、付款方式:1、方案通过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完工监测报告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2、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合同签订: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询价单位:绵阳市安州区爱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16-4369970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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