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智慧党建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4-2330129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招标联系人刘郁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晓洁15715000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智慧党建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3301295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智慧党建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 服务类 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采购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028208@qq.com)并及时致电15715000016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2单元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2单元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刘郁杉/0593-7195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彭晓洁/15715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洁
电 话: 15715000016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智慧党建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3301295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智慧党建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智慧党建软件采购项目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人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 服务类 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转账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名:廖淑娟)购买采购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5028208@qq.com)并及时致电15715000016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2单元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万达华城C区16号2单元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刘郁杉/0593-7195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彭晓洁/15715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洁
电 话: 157150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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