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 洛阳市中心医院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招标项目编号:【HXZB】202115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
项目规模:1.1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1.2 采购编号:【HXZB】20211531 1.3 项目概况: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1.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5 采购预算:16800000元 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1.7 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洛阳市中心医院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001 洛阳市中心医院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1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2.3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需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2.6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取得产品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或省级区域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
2.7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2.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6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4月28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单一来源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6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致:河南康目健商贸有限公司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中心医院委托,就洛阳市中心医院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前来获取采购文件。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1.2采购编号:【HXZB】20211531
1.3 项目概况:全飞秒激光治疗仪+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采购预算:16800000元
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1.7 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8 质量要求:合格
1.9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2021年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2.3 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需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2.6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取得产品制造商或产品中国总代理或省级区域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
2.7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清晰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2.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3.1 时间:2022年04月26日至2022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3.3 方式: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单一来源文件。
3.4 售价:500元/份
4.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协商时间:2022年05月06日15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协商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4.3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6.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6.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892229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0379-63239777
2022年04月25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63892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