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17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sh-zb-2022014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7
公告正文
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
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H-ZB-20220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
生态修复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6200万元,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
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概算总投资约6200万元。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
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内容分为
两部分,一是永州市湘江城区段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溢流坝生态
化改造、构造入河口湿地、边坡防护,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降低各支流
汇入湘江干流的入河污染负荷;二是湘江干流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阶梯
湿地、沙洲生态恢复等工程,提升干流水质的同时塑造市区景观。2.永州市福
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700万元,建设内容为福耳河入河支
渠生态改造建设及干流生态护岸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
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
水生态修复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
目;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
资格。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
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
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07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746-833876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7774619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商贸街四栋四楼
联系人:李春红
电话:17700257277
电子邮件:3501300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
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
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地区【202
1】1号文、
永发改地区【2021】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城市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上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
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具体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冷水滩区岚角山街
道、曲河街道;
2.3
项目基本情况: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
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概算总投资约6200万元。1.永州市湘江流域
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内容分
为两部分,一是永州市湘江城区段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溢流坝生
态化改造、构造入河口湿地、边坡防护,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降低各支
流汇入湘江干流的入河污染负荷;二是湘江干流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阶
梯湿地、沙洲生态恢复等工程,提升干流水质的同时塑造市区景观。2.永州市
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700万元,建设内容为福耳河入河
支渠生态改造建设及干流生态护岸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在开工前最终
确认,请投标人自行控制风险。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设计,设计、施工工期合计90☑天(
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
,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
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
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
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满足相应设计、施工的要求。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
师资格。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
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
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
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
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逾期送
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
8338767。
8.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
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8.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
时进行咨询。
8.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
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5开标注意事项: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QQ:748945976。
8.6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7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
即银行保函)。
8.8
特别解释此招标文件中涉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名称的均改正为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9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15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
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进贤路商贸街
邮编:425000邮编:425000
联系人:曾飞阳联系人:李春红
电话:17774619011(经本人同意公电话:1770025727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
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50130012@qq.com
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SH-ZB-20220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
生态修复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6200万元,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
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概算总投资约6200万元。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
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内容分为
两部分,一是永州市湘江城区段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溢流坝生态
化改造、构造入河口湿地、边坡防护,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降低各支流
汇入湘江干流的入河污染负荷;二是湘江干流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阶梯
湿地、沙洲生态恢复等工程,提升干流水质的同时塑造市区景观。2.永州市福
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700万元,建设内容为福耳河入河支
渠生态改造建设及干流生态护岸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
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
水生态修复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
目;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
资格。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负
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对
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07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746-833876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7774619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商贸街四栋四楼
联系人:李春红
电话:17700257277
电子邮件:3501300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
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
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地区【202
1】1号文、
永发改地区【2021】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城市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和上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
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
2.2
建设地点:具体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冷水滩区岚角山街
道、曲河街道;
2.3
项目基本情况: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
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EPC),概算总投资约6200万元。1.永州市湘江流域
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内容分
为两部分,一是永州市湘江城区段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溢流坝生
态化改造、构造入河口湿地、边坡防护,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降低各支
流汇入湘江干流的入河污染负荷;二是湘江干流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阶
梯湿地、沙洲生态恢复等工程,提升干流水质的同时塑造市区景观。2.永州市
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700万元,建设内容为福耳河入河
支渠生态改造建设及干流生态护岸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在开工前最终
确认,请投标人自行控制风险。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设计,设计、施工工期合计90☑天(
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
,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
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
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
有效期;应持有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
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满足相应设计、施工的要求。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 | 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 |
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的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
师资格。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施工技术
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
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和投标文件,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5)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
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
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7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地点为/。逾期送
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
8338767。
8.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
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8.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
时进行咨询。
8.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
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8.5开标注意事项: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QQ:748945976。
8.6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
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7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电子保函或线下保函(
即银行保函)。
8.8
特别解释此招标文件中涉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名称的均改正为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8.9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15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
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
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https://ggzy.yzcity.gov.cn/)”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进贤路商贸街
邮编:425000邮编:425000
联系人:曾飞阳联系人:李春红
电话:17774619011(经本人同意公电话:1770025727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
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501300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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