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gadx-fw-1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春荣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饮食中心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遴选项目
(招标编号:2023-GADX-FW-11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饮食中心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367万元/年,招标人为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饮食中心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饮食中心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分艾机构参与
响应,须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在授权书中承诺承怛民事责
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所投标包的服务及所涉产品须在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允许经
营范围之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以营业执照为准;第13包须在其营
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5、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学校基地直供”供应商目录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
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A106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按包携带以下
盖章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原件;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文件费500
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A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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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时00分 气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A111
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见附件招标范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10-839018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联系人: 高春荣
电 话: 010-88504133-80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饮食中心食品原材料供货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2023-GADX-FW-111
3、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4、服务范围:食材供应、货品供应及相关配送业务等。对提供服务的单位,
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据实结算。具体分包如下:
分包号采购类别预计年采购 金额(万元). 入选家数备选家数
1大米、面粉、杂粮类28022
2食用油类1702 2
3禽蛋类22022
4 蔬果类 5603 2
5猪肉类、猪肉制品380 一2
6禽肉类、禽肉制品A 1+ 2 2
7清真类“ : 1
8速冻主副食半成品2
9冻货、水产"F 40 *2 2
10 干货、调料类27022
11 豆制品类、米面制品、相关小众品6722
12 饮品、奶制品、糕点、相关小众品200 22
13 炊用杂品类952 2
合计3367

注:本次投标、招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
得拆包,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为保障项目的服务质量,每个投标人限入两包。评标顺序按分包号的自然顺
序。已获得两个分包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之后分包打分阶段的运输能力、退换货
管理方案、应急预案、质量管理措施、服务承诺分值均以0分计算。
5、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团河校区约占85%,木樨地校区约占15%);配
送须按指定数量送达指定食堂对应楼层。
6、入选供货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或根据合同应暂停供货或解除
合作时招标人可启用备选供货单位。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8、需自主经营,不能外包、分包、挂靠或背书其他单位。服务期内招标人不
对中标人承诺具体供货量。入选供应商在不低于两个月的时间内,约可获得所中
标包采购量的平均份值(采购量/中标家数),两个月后, 招标人根据入选供应商
的履约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与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对其供货比例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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