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舰公司工业气体一批(第二次)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鸿舰公司工业气体一批(第二次)(PGHJZJHGXHD23021422309)采购人为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项目名称:鸿舰公司工业气体一批(第二次)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投标或投标无效。
6,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书。
7,提供梅塞尔气体有限公司授权书,授权书经营销售范围需覆盖需方区域。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4日11时12分至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 |
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东区隆庆路95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林小英 |
联系人: |
姜艳 |
电话: |
13982367502 |
电话: |
0812-3381972 |
2023年02月14日
- 合同条款.doc合同条款.doc
- 公开询比评标方法.doc公开询比评标方法.doc
- 物料清单附件.pdf物料清单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