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834.0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kg-cg-202401001
预算金额9834.0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海燕0371-688659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0
公告正文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KG-CG-2024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834.070001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水北调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 (沟)道治理工程 4 条,治理长度共 4.810km,其中梯形沟道 4.560km,矩形沟 道 0.250km。新建、重建建筑物 7 座,其中桥梁 6 座,跌水 1 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 (002)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 参建人员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以网 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参建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 职(应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 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不 足一年的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书);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 罪记录情况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1 月 30 日-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诺 书)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应包括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的失信 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 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
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存在上述禁止情形的,评标委 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信息,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 参建人员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以网 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参建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 职(应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 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不 足一年的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书);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 罪记录情况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1 月 30 日-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诺 书)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应包括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的失信 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 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
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存在上述禁止情形的,评标委 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信息,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 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
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4.2 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0 元。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168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 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水北调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 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2.2 项目编号:HKG-CG-202401001;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河 (沟)道治理工程 4 条,治理长度共 4.810km,其中梯形沟道 4.560km,矩形沟道 0.250km。新建、重建建筑物 7 座,其中桥梁 6 座,跌水 1 座;2.5 招标控制价:98340700.01 元;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42456924.93 元;二标段招标 控制价:55883775.08 元。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庙后唐沟,耿坡 沟,白庙沟;
南水北调中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段)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丈八沟;
2.8 工期要求:600 日历天(其中河道主体及桥梁工程 240 日历天);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仅可中取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 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 参建人员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进行信息公开(以网 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主要参建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 职(应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 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3)投标人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水利建设市 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开始提供,不 足一年的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 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书);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 罪记录情况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 年 01 月 30 日-投标截止之 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承诺 书)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信用中国的失信惩戒对象应包括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的失信 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 应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
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存在上述禁止情形的,评标委 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文件。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 或投资人信息,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 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 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 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洞庭湖路南水北调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25388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联 系 人:花海燕、刘梦婷
电 话:0371-68865960
邮 箱:hnxd88@126.com
监 督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91605
2024 年 01 月 0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洞庭湖路南水北调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625388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 15F 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 200 米路南) 联 系 人: 花海燕、刘梦婷
电 话: 0371-68865960
电子邮件: hnxd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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