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9.0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jmyc-2024-082
预算金额59.06万元
招标公司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0916-646130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沐烨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强0916-26999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JMYC-2024-082
项目名称: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691.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691.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0,691.0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②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投标函签署人)和项目经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提供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购买采购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谢绝邮寄。
7.2报名供应商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
7.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⑨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乡县杨河镇
联系方式:0916-646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沐烨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南关正街汉上第一街12幢办公楼19层1-4室
联系方式:0916-269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强
电话:18392621855
陕西金沐烨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7日
采购需求.docx
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JMYC-2024-082
项目名称: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691.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691.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0,691.0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安装楼屋顶分布式光伏电板,购置配套设备,安装线路及屋顶防水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0,691.01 | 590,691.0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西乡县杨河镇峰坦村委会办公楼及蔬菜分拣包装中心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②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投标函签署人)和项目经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提供磋商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6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乡县汉白路西段中图石油东10米院内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购买采购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谢绝邮寄。
7.2报名供应商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
7.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⑨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乡县杨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乡县杨河镇
联系方式:0916-6461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沐烨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南关正街汉上第一街12幢办公楼19层1-4室
联系方式:0916-269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强
电话:18392621855
陕西金沐烨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7日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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