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经济开发区水毁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金额
108.1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0108g231215
预算金额108.19万元
招标公司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50453539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经济开发区水毁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SJ0108G231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经济开发区水毁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尚发改发[2023]19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拟申请中央投资及政府债券,建设单位为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 15 条道路的道路工程、开发区绿化工程和开发区10 条道路的视频监控工程,以及道路给水工程。1、道路工程:旧路罩面 83998 m2,损毁道路挖补16173 m2,新建人行道 30534 m2。2、交通工程:原有交通标志、信号灯等保持原状,在机动车道重新施画交通标线。3、绿化工程:项目新建绿化工程 319993.08 m2。4、视频监控工程:项目前端点位涵盖范围包括经济开发区内 10 条主要街路路段,现场勘察完成后需要建设 28 个点位。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道路视频监控工程包括 4 个部分的建设。前端抓拍系统、传输系统后台管理及存储系统和机房装修及供配电系统。5、给水工程: 工程共建设给水管线8253米;
2.2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经济开发区水毁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服务地点:尚志市开发区;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技术成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08.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6757031
招 标 人: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大街17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36646135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尚志市奥德龙溪湾正门东侧商服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045353945
电子邮件:hljrz2021@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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