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创新院园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24.5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qs-2024-0524
预算金额24.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工1565651601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肥创新院园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创新院园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AHQS-2024-0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祥凯广告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45678.00

采购人: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2666号

联系人:汪经理

电话:0551-656953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层

联系人:常工

电话:15656516013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合肥创新院园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层联系电话:1565651601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学岛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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