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zw)0001341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0001341 项目名称: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中卫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过程技术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中卫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过程技术服务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800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接受委托开展申报工作至国家节水型城市正式命名后。

保险
本项目不适用。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服务内容需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其他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接受委托开展申报工作至国家节水型城市正式命名后。 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项目进度执行。

包装和运输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售后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适用。

交付标准和方法
(1)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和承诺。 (2)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按期完成约定的所有服务事项及内容,提交相应成果。 (3)乙方应组织人员、提供设备、配合甲方验收,及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4)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按照甲方要求整理全套项目文档资料,完成项目文档汇总和装订,并提交但不限于以下文档资料;申报基础资料、申报自查报告、申报报告等。所整理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种类及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审计、验收的要求和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本项目不适用。

培训
本项目不适用。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99000000-其他服务 中卫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过程技术服务项目 对中卫市国家节水城市申报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其中主要内容为:协助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宣传贯彻会及协调推进会;协助申报单位编制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书、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总结、城市概况等申报材料;完成节水型城市申报卷、评选指标卷、支撑材料卷等申报材料汇编工作;完成国家节水城市申报宣传影像资料制作;协助申报单位完成自治区、国家评审工作。 1 980000.00 标的1-其他服务:(一)申报材料要求 1、配合采购人收集、整理节水型城市申报基础资料; 2、编制完成《中卫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自查报告》; 3、编制完成《中卫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报告》; 4、汇总整理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卷、评选指标、支撑材料等 3 卷材料。 (1)申报卷 ①申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书; ②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③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 ④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 ⑤城市自体检报告(应包括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各项指标); ⑥国家节水型城市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资料; ⑦评选区域范围示意地图; ⑧城市概况; ⑨反映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5分钟内)或图片资料; ⑩不少于4个能够体现本地特色和创新的节水示范项目。 (2)评选指标 ①生态宜居(6个):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自备井关停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水环境质量、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②安全韧性(10个):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居民家庭一户一表率、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非居民单位计划用水率、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节水型企业覆盖率。 ③综合类(4个):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节水资金投入占比、水资源税(费)收缴率、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 (3)支撑材料 ①城市节水法规政策健全。 要求:城市节水法规政策健全。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责任主体:市人民政府、水务局、住建局等部门。 ②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 要求: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等。 责任主体:水务部门、住建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 ③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开展2年以上。 要求: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至少开展2年以上。建有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有齐全的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 责任主体:水务局、统计局、水务公司等节水管理部门。 ④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 要求:有稳定的年度节水财政投入,能够支持节水基础管理、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培训以及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对近两年的项目批复和公开部门预算文件、批复、申请等,应建立节约用水资金使用细则等制度。 责任部门:财政部门、水务部门、住建部门等政府部门。 ⑤城市节水制度健全。 要求:有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取水许可、城市节水奖惩等具体制度或办法并实施;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有关于特种行业用水管理、鼓励再生水利用等的价格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水务局、住建局、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 ⑥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 要求: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要求;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规划及相关制度中须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同时,城市节水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甲级/乙级资质。 责任部门:市人民政府、水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 ⑦推进智能化供水节水管理。 要求:建立城市供水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够支持节水统计、计划用水和超定额管理。 责任部门:水务局、水务公司等相关部门。 ⑧通过省级主管部门预评选满1年(含)以上。 ⑨近3年内未发生城市节水、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要求:出具佐证材料:①由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出具证明函;②由市政府出具承诺函;③由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出具承诺函。 责任部门:自治区住建厅、市人民政府、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5、数据统计口径:优先采用《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地方城市统计年鉴》。 6、提交方式:线上线下、一式三份。 (二)工作内容 1、前期宣传动员工作 前期宣传动员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在政府会议室组织市(区)政府、市(区)水务局、市(区)财政局、市(区)自然资源局、市(区)生态环境局、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区)税务局、市(区)统计局、市(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对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说明,并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及资料提供内容; 2、资料收集工作 (1)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收集申报材料相关基本条件、考核指标等支撑材料; (2)第二阶段资料收集工作:编制单位对各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归纳梳理,协助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资料反馈会,由编制单位罗列各部门缺项资料及资料补充方案; 3、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1)第一阶段资料汇编工作: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复核,并对2023、2024年资料进行整理汇编; (2)第一阶段资料完整性反馈工作:编制单位完成申报材料(申报卷、评选指标、支撑材料三卷)初稿,并向各责任部门反馈已提供资料存在的问题和需补充资料; (3)第二阶段资料汇编工作:结合各责任部门补充的资料对2023、2024年资料进行整理汇编; (4)申报材料复核工作:完成申报材料(申报卷、评选指标、支撑材料三卷)内容的整理复核工作; (5)申报材料市级自评工作:协助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及各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自评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6)申报材料完善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评审阶段 (1)申报材料自治区初审工作:协助申报城市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住建厅等部门,由上述自治区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2)申报材料完善工作:根据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初审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国家评审工作:协助申报城市将补充完善的申报材料(线上线下、一式三份)联合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进行审查。 (4)申报材料补充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补充相关资料,并提交补充资料。 5、现场考核阶段 (1)现场考核准备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评准备会议,编制单位介绍现场考评主要程序、各部门现场考评准备工作。 (2)现场考核工作:由市住建局组织各相关部门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现场考评准备工作。 (三)申报材料编制 1、申报卷编制内容及相关要求 (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书 工作要求:由申报城市于申报年(奇数年)8月31日前向省住建厅(或水务厅)、省发改委上报正式函文,并同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工作内容:编制单位负责申报书编写,市人民政府协调盖章发文。 (2)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 工作要求:申报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所开展的专项及日常工作,包括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或领导专班、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纪要、节水载体建设文件以及其他各职能单位开展的专项工作文件。 工作内容:编制单位协助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并由领导小组出台相关通知文件。 (3)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总结 工作要求:申报城市编制城市基本概况、创建情况、创建成果、节水亮点等方面介绍城市节水工作及取得成效。 工作内容:编制单位根据各相关部门提供资料编写。 (4)城市自体检报告(应包括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各项指标) 工作要求:对所有考评基本条件及指标进行整体概述。直接表述城市条件指标数据及数据来源,如制度方面直接概述城市分别建立几项相关制度,可不对制度具体内容表述。可参考城市自体检报告。 工作内容: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城市自体检报告,并在报告中阐述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各项指标达标情况。 (5)国家节水型城市自评结果及有关依据资料 工作要求:从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两方面进行自评,提供城市基础数据表。主要支撑材料数据截图,如建设统计年鉴、城市统计年鉴等。 工作内容:编制单位根据各责任部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及数据进行评价。 (6)评选区域范围示意图 工作要求:城市(含直辖市的区)本级行政区域。 工作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提供评选区域范围示意图及建成区地类信息。 (7)城市基本概况 工作要求:申报城市整体情况,气候、水文、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城市河湖水环境等整体情况,重点介绍针对供排水、节水开展的相关工作、取得成效,用水特点、经验总结等情况。 工作内容:编制单位根据各责任部门提供资料进行汇编。 (8)反映创建工作的影像资料(5分钟内)或图片资料 工作要求:结合城市概况、制作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影像,要反映出城市特点、创建历程,突出开展的工作,同步结合节水示范项目反映城市创建产生的成效。 工作内容:编制单位联合当地视频制作单位完成影像资料制作。 (9)不少于4个能体现本地特色和创新的节水示范项目 工作要求:根据城市特点,在供水、节水方面的工作取得成效,总结梳理能反映城市节水的示范项目。如沿海工业城市开展海水淡化利用项目,开展再生水利用规划、海绵建设,也可具体到用水大户具体项目如娱乐用水开展针对性节水措施,产生明显效果均可总结梳理为示范项目。 工作内容:节水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会议决定节水示范项目选取,由示范项目责任部门提供项目基本情况、相关设计报告、批复文件、图片等资料,编制单位统筹编写示范项目概况及主要特色和优势等内容。 2、评选指标编制内容及相关要求 (1)评选指标编制内容(3大项,20小项) 生态宜居(6个):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自备井关停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水环境质量、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安全韧性(10个):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居民家庭一户一表率、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非居民单位计划用水率、节水型单位覆盖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节水型企业覆盖率。 综合类(4个):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节水资金投入占比、水资源税(费)收缴率、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 (2)相关要求 各指标涉及的责任部门按照编制单位提供的支撑材料清单收集相关资料,并由编制单位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计算各指标达标和得分情况。 此外,针对节水型载体(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滞后情况,各责任单位应按照相关节水型载体创建标准要求完成节水型载体(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水平衡分析、载体申报、载体评审等创建工作,确保涉及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评选指标要求。编制单位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服务,并将支撑材料统筹形成评选指标支撑材料。 3、支撑材料编制及相关要求 (1)城市政策法规健全 工作要求: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工作内容:各责任部门负责提供上述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单位根据收集资料进行分类并论述城市政策法规是否健全,针对缺项政策法规由各责任部门制定相应政策法规文件。 (2)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 工作要求:部门明确,职责清晰,人员稳定,日常节水管理规范。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开展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等。 工作内容:申报城市应成立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下发城市节水管理主管部门明确相关通知文件,同时下发关于推动落实各项节水制度方面通知文件并编制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工作自查报告等;节水宣传方面责任部门应当下发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日常的节水宣传相关通知文件、宣传总结报告、宣传照片资料;收集节水型载体(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相关通知文件、培训照片、申报资料、评审过程、公示结果等资料,评选年应当按照相关节水型载体评价标准进一步加强节水型载体创建)。编制单位根据责任部门提供资料进行统筹汇编。 (3)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工作要求: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至少开展2年以上。 工作内容:责任单位提供建有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编制单位根据责任部门提供资料进行统筹汇编。 (4)建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 工作要求:有稳定的年度节水财政投入,能够支持节水基础管理、节水设施建设与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节水培训以及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工作内容:财政、城管、住建及水务等部门应对评选年的项目批复和公开部门预算文件、批复、申请等,应建立节约用水资金使用细则等制度。编制单位根据责任部门提供资料进行统筹汇编。 (5)城市节水制度健全 工作要求:有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取水许可、城市节水奖惩等具体制度或办法并实施;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有关于特种行业用水管理、鼓励再生水利用等的价格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责任单位提供城市节水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针对缺项制度由编制单位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相应制度或管理办法。 (6)编制并有效实施节水规划、海绵城市制度 工作要求: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节水规划。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相关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 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负责提供城市节水规划设计报告、批复文件及有效实施证明材料,对于缺项规划相关责任部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并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编制单位负责对中长期节水规划和海绵城市制度进行统筹汇编。 (7)推进智能化供水节水管理 工作要求:建立城市供水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够支持节水统计、计划用水和超定额管理。 工作内容:责任部门提供城市供水数字化平台建设相关资料(平台基本情况、建设招标、设计方案、批复、建设过程资料、验收资料运行管理等支撑材料),编制单位负责对已建立的城市供水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资料进行统筹汇编。 (四)协助申报城市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评 1、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评主要程序 2、现场考评准备工作 (1)台账资料准备包括:申报材料、基础原始资料及问题清单支撑材料、排名前十名用水户清单、工业排名前十名用水户清单、不少于20家现场点位表及基本情况汇编(20家现场需包含所有示范项目,同时应从①工业企业、②公共服务单位、③非常规水资源利用、④建材市场、商店、⑤居民小区、⑥城市河湖水体六个方面选取现场考核点位)、现场考核报告、现场考评记录表等准备资料。编制单位指导各责任部分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会议地点准备:①考核组预备会议;在考核组下榻地安排意见10~20人左右小会议室,供考核组使用(3天);②汇报总结(反馈)会议:根据参会人数安排大小合适会议室(最好安排在市政府会议室)。 (3)准备迎检手册:①考核组住宿地点、预备(内部)会议室及汇报总结(反馈)大会时间与地点;②考核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现场考核行程安排及现场点位人员;③交通工具安排;④考核组组成人员名单、参加大会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名单。编制单位协助住建部门制定迎检手册。 (4)现场考评点准备:①现场考评考评内容及行程安排表;②准备现场考评记录表(按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单位、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建材市场、居民小区、城市河湖水体不同考核点位进行准备,同时现场单位联络员应当熟悉本点位涉及的主要指标计算过程及数据来源);③国家节水型城市基础数据表(注明20项指标结果及主要数据来源,此外应体现填表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填表人员需熟悉20项指标计算过程及主要数据来源情况);④准备国家节水型现场考评工作汇报/总结反馈会记录表。节水型领导小组及现场考评点责任部门准备现场考评点迎检工作。 (5)公示准备 申报城市至少在专家抵达考核城市前两天,在当地不少于2个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专家组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便于专家听取相关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接受当地居民报名参与现场考评,并将其意见作为现场考评意见的重要参考(配合考评组选取联络协调报名人员,全程跟随考评组专家进行考评,并出具城市节水型工作意见)。市政府负责公示事项。 (6)后勤保障准备:①辅助工具准备:A4纸1-2包。打印机一台(附驱动)、订书机、计算器、曲形针及必要应急药品等;②交通工具准备:轻车从简,按照出行时车辆少的原则安排。 (三)总体工作要求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中卫市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提供技术服务,协助中卫市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工作。 接受委托开展申报工作至国家节水型城市正式命名后。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中卫市国家节水城市申报全过程技术支撑服务,其中主要内容为:协助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宣传贯彻会及协调推进会;协助申报单位编制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书、创建工作组织与实施方案、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总结、城市概况等申报材料;完成节水型城市申报卷、评选指标卷、支撑材料卷等申报材料汇编工作;完成国家节水城市申报宣传影像资料制作;协助申报单位完成自治区、国家评审工作。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服务内容需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符合相关服务标准。(2)保证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项目进行后续服务。(3)保证其所提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卖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等问题或不符合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且有权就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向卖方追偿,卖方向买方按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卖方有权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卖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买方赔偿卖方损失。 2.服务期限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缩短,因卖方原因导致延误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报财政部门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服务期内由于卖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卖方负责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也应一并承担。因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卖方赔偿全部损失。 5.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如违约,卖方应向买方承担全额退款及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6.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需要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各方可以协商免除相应的履行义务。2.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3.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4.因政策因素导致的不能履约属于免责范围。

保密
(1)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服务期限
接受委托开展申报工作至国家节水型城市正式命名后。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买方所在地中卫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其他
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服务地点(范围)
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按项目进度执行。

售后服务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适用。

交付标准和方法
(1)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和承诺。 (2)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按期完成约定的所有服务事项及内容,提交相应成果。 (3)乙方应组织人员、提供设备、配合甲方验收,及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4)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按照甲方要求整理全套项目文档资料,完成项目文档汇总和装订,并提交但不限于以下文档资料;申报基础资料、申报自查报告、申报报告等。所整理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种类及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审计、验收的要求和标准。

培训
本项目不适用。

保险
本项目不适用。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响应。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15 不能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视为无效标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得1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35 一、编制方案(15分) 1.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编制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计划、技术管理方案、技术及责任划分等;总体编制计划清楚、组织合理、构思完善,具有创新意识、方案完整性高、工作方法先进的得10分,创新意识不强、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得7分,方案存在缺失、无创新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10分) 2.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质量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质量控制、内控制度、服务保障、应急措施等,质量方案完整、合理、健全、详细得5分,质量方案基本完整、较为健全,可行度一般得3分,质量方案存在缺失或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 二、宣传推广方案(10分) 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宣传推广方案。对宣传目的及背景充分理解,结合活动宣传需求,整合行业宣传推广资源,能多渠道匹配宣传平台,充分展现活动实际要求的得10 分;对宣传目的及背景理解一般,结合活动宣传需求,能展现活动实际要求的得7分;对宣传目的及背景理解不到位,能基本达到活动实际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进度计划(10分) 投标供应商须针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安排、人员安排、主要节点安排、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进度安排合理的得10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7分,进度安排存在缺失或安排不够清晰的3分,未提供不得分。
4 人员配备1 5 1.(5 分)主要技术人员配置情况。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须配备以下主要人员:①项目总负责人;②技术总负责人;每提供一位满足要求的人员得 2.5 分,满分 5 分。 要求: (1)须提供用于证明以上专业人员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人员简历或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以上要求人员 2024 年 1 月至发布公告之日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以上人员一人只计一次分。
5 人员配备2 5 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专业团队人员数量、专业、人员分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服务团队构成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服务人员数量充足且专业配置齐全,各类主要技术人员有明确分工及详细的个人介绍的,得 5 分;服务团队构成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人员数量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专业配备合理且分工明确,主要技术人员有相关介绍的,得 3 分;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及专业技术配备仅达到开展基础性工作的水平,有对人员进行专业性分工,但配置的人员专业不匹配的,得 2 分;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及专业配置有欠缺,未对人员进行专业分工,无法很好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 分;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内容的不得分。
6 类似业绩 5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五年的类似业绩(2019年8月至今),每提供1 项得 1 分,得够标准分5 分为止。(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交易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7 应急方案 6 1.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安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防控方案,对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类型、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了风险分析和预判,分析、预判情况实事求是,符合实际,风险防控方案合理、考虑全面,得3分;风险防控方案较为合理、考虑较为全面,得 2 分;风险防控方案考虑较不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分) 2.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合理的应急处置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给出了符合实际的处置方式,处置方式合理全面,得3分;处置方式较为合理全面,可行性一般,得 2 分;处置方式不够合理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分)
8 技术方案整体思路及技术路线 10 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整体技术方案内容完整性,是否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各工作环节内容表述详细具体,思路清晰,工作流程细致明确,执行步骤详细周密,工作计划拟定合理清晰,整体方案逻辑缜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表述的,得 10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完整,各工作环节内容表述全面,工作流程具体,执行步骤明确,工作计划拟定合理,整体方案逻辑清晰,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 8 分;提供的方案内容略欠详细,但各工作环节内容表述清楚,工作流程有表达相应节点但执行步骤表述笼统,方案整体逻辑顺畅,但工作计划拟定简单,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 5 分;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片面,各工作环节内容表述笼统,工作流程粗略,执行步骤表述不够详细,工作计划内容空洞简单,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 3 分;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粗略简单,各工作环节内容表述缺失,工作流程混乱,执行步骤表述含糊,工作计划拟定空洞简单,整体方案有缺漏,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表述的,得 1 分; 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9 重难点理解与分析 9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提出重难点的理解与分析,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该工作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工作重难点分析的准确性、可行性及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审: 重难点分析内容具体细致,全面完整,逻辑缜密,重难点的抓取精准,能够抓住工作的核心内容,提出的解决方案具体切实可行,与本项目贴合程度高的,得 9 分;重难点分析内容片面但逻辑顺畅,重难点抓取不够明确,解决方案表述笼统,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少的,得 7分;重难点分析简单笼统,缺乏合理性,内容空洞,解决方案欠缺,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或存在缺漏的,得 4 分;重难点分析内容仅有极少内容表述,逻辑混乱,存在缺项漏项的,得 1 分;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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