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范围):
财政部将于2024年3月底前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资金管理要求,自行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服务要求:
依据上级要求,自行开展农综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24年3月20日前出具绩效自评报告,顺利通过财政部、市财政局绩效考核。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出具绩效自评报告书。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四)项目预算:
预算控制在8万元以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报价表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4年3月1日9:00至2024年3月5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发送至以下邮箱:1982056999@qq.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一栋4楼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1885697994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课题研究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