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r招标公告r_______________:
1. 招标条件
r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湖湖区整治及防洪排涝系统二期工程第三合同段(泉台招字[2020]第46号)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台商投资区百崎湖湖区整治及防洪排涝系统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台管经审[2013]8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r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r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
r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2761.8762万元;
r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r(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r(2)招标类型:总承包;
r(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惠经一路(亚艺街-学堂南路)、惠经二路(学堂南路-滨湖南路)、惠纬二路(惠经一路-滨湖东路),其中惠经一路,本段长约590米,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宽30米;惠经二路,本段总长约470米,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18米;惠纬二路,本段长约475米,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标志、排水工程、电力通讯工程、路灯基础工程、监控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r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2761.876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标志、排水工程、电力通讯工程、路灯基础工程、监控工程等;
r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2761.8762万元;
r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r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618762元;
r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r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r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r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r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r注: 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 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r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r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r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r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r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r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壹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r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
r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r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rr4. 招标文件的获取
r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2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r5. 评标办法
r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r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r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9月22日17时00分前到账。
r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5万元。
r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并按要求上传《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④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执行泉台管【2017】166 号文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⑤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1527 3010 0100 0909 96 。
r7. 投标文件的递交
r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r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rr8. 确认
r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r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r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六层
r邮编:/
r电子邮箱:/
r电话:0595-27559185
r传真:/
r联系人: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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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r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6楼
r邮编:362122
r电子邮箱:1457730540@qq.com
r电话:0595-27558531、87529851
r传真:/
r联系人: 吴工、小陈
rr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r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r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rr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r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r联系电话:0595-27396608
rr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交警大队斜对面)
r联系电话:0595-2755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