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21310085/shboc2022122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朕021-662711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6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2023年度个人贷款催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委托,对中国银行上海分行2023年度个人贷款催收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GXTC-A1-221310085/SHBOC20221229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2023年度个人贷款催收外包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采购2023年度个人贷款催收外包服务商,根据综合打分排名,从高到低选择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供应商入围。
服务期限:自采购协议签订起  1  年。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有效的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的,且具有两年以上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1、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证明材料;2、提供催收合同)。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3)投标人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中的一项:个人贷后管理及保全、信贷违约通知、通知提醒服务、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商账风险管理、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等(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标人须自行配备满足中行业务需要的各类办公必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外访录音设备等)、须配备催收业务所需的电子设备和催收系统,操作系统应具备对呼入呼出电话的录音和记录电子档案的功能(1、提供所需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发票;2、提供操作系统功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熟悉个人贷款业务知识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不少于8名及以上的专职业务人员,须提供法律顾问聘书和律师从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专职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具有详细完整的催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或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或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类似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近二年内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须能满足向中行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愿意接受中行的持续管理、业务辅导、专项培训、绩效监督(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应设置符合中行要求的应急预案,须与中行应急预案管理要求相适应,该预案须有效防范或缓释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潜在风险(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具备严格的个人客户信息及银行数据保密规章制度和相应保密措施。催收数据须以合法、保密方式进行传输,及时进行信息删除和销毁(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重大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不得分包、转包。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5)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4)。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2年 12月27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989999515@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
(2)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    号:121910546110201220001760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1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联系人:徐朕、方钦钦
联系电话:021-66271169、15317848201、17321200466
电子邮箱:1989999515@qq.com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址:上海市桂平路555号4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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