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加装电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30
常宁市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加装电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CN2021-A190
委托代理编号:LYZC-HY-202101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加装电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1、更正内容:第五章,1、电梯部分技术参数:12制作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更正为:第五章,1、电梯部分技术参数:12制作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1号修改单)”
2、更正内容:第五章,2、功能要求:增加“49:停电后自动平层”
3、更正内容:第五章、第二节商务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30%,到货后支付到合同结算金额的70%,验收完成后支付到合同结算金额的95%,剩余 5%合同结算金额,验收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法律纠纷问题一次性付清。”
更正为:土建完工后支付总金额的30%,电梯安装完工通过行政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65%,剩余5%合同结算金额,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更正公告:第六章综合评标表、技术部分
“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实验能力:根据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相关资料:试验塔高度>250m 得 12 分;250m≥试验塔高度>200m 得 9 分;200m≥试验塔高>150m 得 6 分,试验塔高≤150m 得 3 分,无试验塔不得分。(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及挂有品牌 LOGO 实景照片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记分)”
“电梯控制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生产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记 5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门机整机采用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变频门机产品(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委托检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记 5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曳引机采用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记 5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安全钳为原厂原品牌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记 5 分 ,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限速器配置采用原厂原品牌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记 5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门锁采用原厂原品牌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记 5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投标电梯品牌科研能力:根据所投电梯品牌能生产最高速度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速度>20m/s 得 12 分,20m/s≥速度>15m/s 得 9 分,15m/s≥ 速度>10m/s 得 6 分,速度≤10m/s 得 3 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记分。) ”
更正为:“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实验能力:根据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投入使用的试验塔相关资料:试验塔高度>250m 得6分;250m≥试验塔高度>200m 得4分;200m≥试验塔高>150m 得2分,试验塔高≤150m 得1分,无试验塔不得分。(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及挂有品牌 LOGO 实景照片复印件,否则不记分)”
“电梯控制系统采用原厂原品牌生产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记 7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门机整机采用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变频门机产品(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委托检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记 7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曳引机采用原厂原品牌永磁同步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记7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安全钳为原厂原品牌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记 7 分 ,未提供则不记分。”
“电梯限速器配置采用原厂原品牌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记 7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门锁采用原厂原品牌的(提供与制造商送检名称一致的型式实验报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记7 分,未提供则不记分。”
“投标电梯品牌科研能力:根据所投电梯品牌能生产最高速度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速度>20m/s 得 6分,20m/s≥速度>15m/s 得 4分,15m/s≥ 速度>10m/s 得2 分,速度≤10m/s 得1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否则不记分。) ”
5、更正内容:第六章综合评标表、商务部分,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电梯供货业绩的,每个合同计5 分,最多计 20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投标品牌厂家在湖南区域能免费提供电梯远程服务支援系统得20分。(提供远程服务支援系统、监控室的照片加盖原厂公章,否则不记分)”
更正为:“投标人自2018年10月至今具有电梯供货业绩的,每个合同计5 分,最多计 20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投标品牌厂家能提供电梯远程服务支援系统得20分。(提供远程服务支援系统网页截图、监控室的照片,否则不记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中医医院 .
地 址: 常宁市群英东路 68 号 .
联系人: 曹先生 .
电 话:13875721715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
地 址: 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六楼 .
联系人: 刘先生 .
电 话: 0734-2867908 .
3、监管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曾女士
电 话:0734-7686056
[HGZC(2021)-02-A0617-2438-1]常宁市中医医院医疗综合大楼加装电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HY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