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207-410311-04-05-290645)中标公告
金额
1410.4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410311-04-05-290645
预算金额3259.96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57.52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利强
中标公司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2.93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建云
公告正文
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代 码:2207-410311-04-05-290645)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 2023-04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一标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工程: 中标人:河南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807.217498 万元 标段(包)<002>二标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道路修复工程: 中标人:河南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357.523467 万元 标段(包)<003>三标段:郭寨社区村庄外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中标人: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52.937442 万元
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郭寨和张沟社区停 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 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项 目代码:2207-410311-04-05-290645)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3-45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 2023-042
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3)0131 号
3、项目概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及道路修复工程,共包 含三个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工程为:铺设 HDPE 双壁波纹管污水 管道,新建 PVC-U 管 De100 管道,新建混凝土模块检查井等;
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道路修复工程为:新建混凝土路面及沥青道路 等。混凝土路面结构层为:18cm 厚级配碎石+20cm 厚 4MPa 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 构层为:18cm 厚级配碎石+20cm 厚 4MPa 水泥混凝土+6cm 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4cm 厚中粒式 沥青混凝土;
郭寨社区村庄外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为:铺设 DN300、400 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顶进 DN700 钢筋混凝土管道,新建 φ1000 收口式砖砌污水检查井等。
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郭寨社区;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 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给排水管网工程;
二标段:郭寨和张沟社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郭寨道路修复工程;
三标段:郭寨社区村庄外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8、工期:一标段 60 日历天、二标段 45 日历天、三标段 3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 个 100%,八个必须”;
1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2599636.62 元;其中,一标段 18310171.45 元;二 标段 13755090.66 元;三标段 534374.51 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1、公告发布日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及地点:2023 年 11 月 21 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
2、评标委员会名单:张粉桃(主任)、任叔辉、薛林、朱婕、白根磊(招标人代表)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 省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2、交货地点、时间
2.1 交货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
2.2 交货时间:采购款项到达网上超市指定的预收款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 收货联系人:沈源0596-2023036
3、交货方式
3.1 乙方保证订单货物为原厂原包装,并按时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送货单》(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指定收货人收货后应在《网上超市
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1份。
3.3 甲方如指定由收货单位(人)接收货物,则该指定收货单位(人)的接收、拒收、验收等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
4、付款方式与条件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订单货物明细和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及收到乙方开
具合同等额有效发票后,乙方方可在网上超市平台向甲方发出验收请求,甲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合格并确认支付合
同款项。若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不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不进行确认,且此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甲方验收通过并同意
支付货款。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与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完全相符,各项技术指标(如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等)符合中国国家标
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5.2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正品。
5.3 乙方交付的货物如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和技术资料
6.1 乙方应按时完成设备在现场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2 乙方应按要求派出专业人员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等服务,以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7、验收
7.1 乙方应于发货前通知甲方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甲方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
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对所交付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
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3 货物送达后,甲乙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甲方应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
内及时验收。
7.4 甲方应认真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当在5个日历日
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7.5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同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售后服务
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承担修理、调换的
实际费用。
9、知识产权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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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79-65982657
名 称: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升龙城 26 号商务楼 1715 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73869
邮 箱:jygcluoyang@163.com
监管部门: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1327
2023 年 11 月 27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59826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升龙城 26 号商务楼 1715 室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379-63273869
电子邮件: jygcluoya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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