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金额
6034.5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305-70-03-014113024
预算金额6034.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元澈0755-239934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1
公告正文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赤湾停车场综合开发项目 | 项目编号: | 2020-440305-70-03-01411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0-440305-70-03-014113024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郭元澈 |
办公电话: | 0755-23993438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823264456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17层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020-440305-70-03-014113024001 | ||
标段名称: | 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2-01 18:00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招标部分估价: | 6034.53433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可选择与具有上述安装资格条件的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或签订委托协议书的方式投标或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包括:赤湾停车场物业开发项目的全部电梯、扶梯:垂直电梯82台、扶梯18台的采购与安装,以上电梯、扶梯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含装卸)、仓储、报建(装)、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所有采购及安装服务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 2.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2.3若投标人不具备以上两种许可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同时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18年1月1日至截标时投报品牌电梯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须提供所报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 ||
其他: | 无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原件备查。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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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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