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的批复
金额
55.6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琼中行审函〔2023〕272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报批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的函》(琼中公函〔2023〕210号)、《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96㎡。主要包括:
拆除:原有地面12㎡,原有屋面15㎡。
新建:外挂LED电子屏,文化宣传栏,墙体39㎡,地面88㎡,天花吊顶90㎡,踏步3㎡,外墙涂料165㎡,内墙涂料239㎡,天花吊顶涂料90㎡,8扇窗,4樘门以及相关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后的总投资为556457.91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80475.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9774.85元,预备费为16207.5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报批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的函》(琼中公函〔2023〕210号)、《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营根县城街面警务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96㎡。主要包括:
拆除:原有地面12㎡,原有屋面15㎡。
新建:外挂LED电子屏,文化宣传栏,墙体39㎡,地面88㎡,天花吊顶90㎡,踏步3㎡,外墙涂料165㎡,内墙涂料239㎡,天花吊顶涂料90㎡,8扇窗,4樘门以及相关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后的总投资为556457.91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80475.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9774.85元,预备费为16207.5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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