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更正公告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平18021316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更正公告

2024-05-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 JSZC-321003-JSZC-C2024-005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3-JSZC-C2024-0058

项目名称: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0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列入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名录。(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 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 邗江区 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 . 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8 . 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9 .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 / 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 江苏省 政府采购网 “政采贷”专栏。

1 0 . 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https://www.crcrfsp.com ”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0514-87936653

1 1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 ( 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 2 .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 “财办库〔 2020 123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

单位地址:兴城西路180号

联系人:郭峰

联系电话:0514-87862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1幢509、510、511室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1802131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平

电话:18021316683

附件: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1003-JSZC-C2024-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 P22 页第四章 项目需求中“ 二、工作内容:本次工作主要包括二个项目:即: 1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2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工作内容包括:

1 、实施方案的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应符合《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有关技术要求,并充分考虑上位规划、已审批(或报批)的相关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有机衔接,通过省级部门审查,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月、季度、年度绩效编制及评价: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月、季度、年度绩效评估。

3 、档案资料整理与汇编: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4 、验收报告编制:按国家、省、市相关的标准要求编制验收报告;

5 、其他配合验收工作:按国家、省、市相关的标准要求完成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成果要求

1. 完成两个工程的五项工作,并提交以下成果:

1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3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绩效编制及评价》

4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绩效编制及评价》

5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验收报告》

6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报告》

7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资料汇编》

8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资料汇编》等

2. 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要求,能够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包括文本、附件、附图等纸质成果以及成果电子文件。

3. 成果装订为 A3 A4 规格。电子文件应包含全套成果的电子文件,文本为 pdf word 格式,附件为 pdf 格式,附图为 jpg pdf 格式。

4. 最终成果应提供完整版文本及电子成果。”

现更正为 项目需求中 二、工作内容:本次工作主要包括二个项目:即: 1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2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

工作内容包括:

1 、实施方案的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应符合《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有关技术要求,并充分考虑上位规划、已审批(或报批)的相关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有机衔接,通过省级部门审查,并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月、季度、年度绩效编制及评价: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全过程,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月、季度、年度绩效评估。

3 、档案资料整理与汇编: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4 、其他配合验收工作:按国家、省、市相关的标准要求配合完成项目审计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成果要求

1. 完成两个工程的五项工作,并提交以下成果:

1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3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绩效编制及评价》

4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绩效编制及评价》

5 )《邵伯湖西岸北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资料汇编》

6 )《邵伯湖西岸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项目资料汇编》等

2. 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要求,能够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包括文本、附件、附图等纸质成果以及成果电子文件。

3. 成果装订为 A3 A4 规格。电子文件应包含全套成果的电子文件,文本为 pdf word 格式,附件为 pdf 格式,附图为 jpg pdf 格式。

4. 最终成果应提供完整版文本及电子成果。”

2. 采购公告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05 20 日至 2024 05 31 日,每天上午 00:00-12:00 ,下午 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05-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305 号金都汇商务楼 3 楼开标 1 室”

现更正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05 20 日至 2024 06 05 日,每天上午 00:00-12:00 ,下午 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 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6-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06-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305 号金都汇商务楼 3 楼开标 1 室”

更正日期:

2024-05-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

单位地址:兴城西路180号

联系人:郭峰

联系电话:0514-87862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黄山路2号1幢509、510、511室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0514-8082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平

电话:18021316683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邗江子项目实施方案等服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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