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地表水厂高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发布时间 :2024-07-30】【阅读次数:】
伊犁州伊宁市地表水厂高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伊犁州伊宁市地表水厂高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已由伊州发改投资【2023】168号文、伊州发改项目【2024】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犁州伊宁市地表水厂高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市地表水厂高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2.1.2 建设地点:伊宁市从老一路至道北物流园;
2.1.3 建设规模:从老一路至道北物流园新铺地表水厂高区DN900球墨铸铁管配套供水管道4000米。
2.1.4 总投资额:2700万元。
2.1.5 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111天( 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09月06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5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6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1.7 其他:无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6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中级(含)及以上市政相关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资料员、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 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9 其他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③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 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 ”状态, 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7 月3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05日 20 时 00 分;
4.2 资 格 预 审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请 到 伊 犁 州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资审文件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8 月 13日 16 时 00 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宣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伊宁市 代理地址: 伊宁市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
招标人邮编: 835600 代理邮编: 835000
招标人联系人:赵 琨 代理联系人: 祖红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097898209 代理联系电话:1869993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