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云霄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2]YD[GK]2019017的云霄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系统及机房配套改造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10799 |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云霄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系统及机房配套改造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 1 | 批 | 国内 | 750598 | 750598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75059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零伍佰玖拾捌元整(¥75059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完成免费安装、培训;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安装: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服务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调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服务安装调试,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0 | 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70%货款 |
2 | 30 | 余款验收合格一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乙方中标后,如果不按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延期交货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若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同时,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一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收取 ,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该迟交货物款项合同金额的1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大延期交货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款项。 10.4、 乙方交货不合格的,应当负责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否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因更换货物造成逾期供货的,按10.3条执行。 10.5、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 若发生伤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乙方将所有货物送至甲方指 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或以上免费质量保修期(设备技术参数中对质保期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在免费质保期内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货物及零部件。
14.2、免费质保期内货物一旦出现故障,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排除故障,如4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乙方应负责提供替代设备,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乙方须免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安装手册、维修手册、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14.4、供应商或制造商免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现场人员操作培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云霄县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分公司 |
住所: | 云霄县莆美镇宝龙路6号 | 住所: | 华安县平湖西路1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东卫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6-6013620 |
联系方法: | 1359965306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州华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27363340314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