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7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gbcz-w3005(001)
预算金额70.6万元
招标公司郴州市北湖区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87591332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菲菲18152752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GBCZ-WC3005(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邀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GBCZ-W3005(001),代理编号:XYTC-郴-2024-067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706000.00元 。
※3.最高限价:706000.00元 。
※4.本项目确定供应商中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资格性审查标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4.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
※(八)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6.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质疑3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书面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公示期内提出。
(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公示期内提出。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北湖区某单位
(2)联 系 人:王先生
(3)办公电话: 0735-2285119
(4)移动电话:1387591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3)联系人:廖菲菲
(4)电话:18152752232、0735-2862088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韦先生
移动电话: 18173584008
合同履行期限: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1387591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系方式:廖菲菲18152752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875913329
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GBCZ-WC3005(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意向公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邀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GBCZ-W3005(001),代理编号:XYTC-郴-2024-06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 | 某单位场馆礼堂建设项目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706000.00元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706000.00元 。
※3.最高限价:706000.00元 。
※4.本项目确定供应商中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资格性审查标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4.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
※(八)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包,售后不退。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6.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八、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质疑3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书面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公示期内提出。
(2)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公示期内提出。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郴州市北湖区某单位
(2)联 系 人:王先生
(3)办公电话: 0735-2285119
(4)移动电话:1387591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3)联系人:廖菲菲
(4)电话:18152752232、0735-2862088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韦先生
移动电话: 18173584008
合同履行期限:1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1387591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502室
联系方式:廖菲菲18152752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8759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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