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2. 工程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民营经济产业园西北侧,北起现状锦绣一路,南至规划东路以北;
3. 招标工程项目简介:锦园三路北起锦绣一路,南接已建成规划南路,道路规划红线宽50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本次仅修建中间车行道,宽度20m,两侧土路肩各宽3.5m。道路全长2824m。道路沿线自北向南分别与锦绣一路、锦业二路、锦业三路、规划北路共5条道路均为平面相交。
4. 工程质量要求:
材料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现行规范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
5. 供货周期: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提前3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的要求按时送达至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办铜川市耀州区惠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材料片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
6. 招标单位名称: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静 联系电话:18690088323
材料员:张海钰 联系电话:13195880866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
1. 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供应能力,要求具有国家相关的营业资质等。
3. 确保货物必须能够顺利通过招标人的验收。
三、招标分包范围
招标范围:钢材(详见报价清单)。
四、本项目结算方式及付款条件:
1. 过程结算的时间:中标人每月23日向招标人书面申报办理上月23日至当月22日工程量,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报量申请后,在次月5日前确认实际完成量并向中标人办理月度结算。
2. 所有过程结算均作为中间结算,应由招标方项目经理签字、中标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确认,其仅是中标人供货量的粗略估算,不是计算中标人供货量的准确计量,不作为中标人的最终结算及付款的依据。
3.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以月度结算作为进度款的暂付依据,材料运至现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办理月度结算单,次月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材料运至现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报招标人审核,最终结算完成后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100%。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陕建筑信、中航信、工行E信等供应链支付、信用证及以物抵债等,甲方不再支付贴息费用。
五、投标须知
1. 本招标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经招标评标小组评议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附件均须填写完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陕建云采平台”。
2. 发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12 日。(具体时间以陕建云采招标平台为准)。
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24日 17:00 前。
4. 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凡存在以上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 招议标文件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投标人报价已充分考虑装运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招标文件内明示及暗示的风险等一切因素,为一次性包死价,合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供需、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银行利率等变化而调整。
7.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其投标文件;
8. 投标报价的含税总价不得超过22.00万。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内给与答复,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有效期内,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予以明确。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提供有效期内的盖章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开户许可证等。
2、工程量清单报价
(1)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2)工程项目报价汇表;
九、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第八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十、投标文件的投标货币
投标书的单价和总价金额均以人民币报价。并以人民币形式结算。
十一、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
2、在提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能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
十二、开标
在集采网上按照流程开标,按本须知第十三款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十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⑴本须知第七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⑵投标人在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投标书或2个及以上报价的,而未确定哪个是有效的;
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比较。当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必要时,招标人可以在集采信息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同样在集材信息平台进行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五、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订立书面买卖合同。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制作转让(转包)给他人。
十六、廉洁要求条款:
1、招标过程中,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方员工:馈赠或给予金钱、礼品、购物卡等或其他形式的利益,或许诺上述利益;
2、投标方不得围标或窜标;
3、若投标方违背上述规定,招标方将对投标方列入黑名单,并永久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报价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计划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合价 | 备注 |
1 | 热浸锌扁铁 | -50*5 | t | 13 | |||||
2 | 不锈钢管 | ?50*3.5 | t | 1 | |||||
3 | 角钢 | L50*5 | t | 1.5 | |||||
4 | 热浸锌扁铁 | -100*8 | t | 1 | |||||
5 | 铁丝 | ?8 | t | 10 | |||||
6 | 热浸锌角钢 | L70*45*4 | t | 1 | |||||
7 | 不锈钢板 | PL8 | t | 5 | |||||
8 | 钢板 | PL8 | t | 1 | |||||
9 | 热镀锌角钢 | L50*5 | t | 4 | |||||
10 | 热镀锌角钢 | L63*6 | t | 3.5 | |||||
11 | 合计 | 0.00 | |||||||
备注: 1. 报价含税总价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总价 元(大写: ),增值税税金 元(大写: ),税率 %; 2、其他未尽事宜以甲方现场具体要求为准,且所需的费用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增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 3、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4、货物需换算成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换算比例以甲方现场确认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