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女士0597-68109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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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西河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工程费约656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西河停车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2.2 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西外街。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地下停车场1个,停车位208个(标准车位163个、充电桩车位42个、无障碍停车位3个);地上停车场1个,大巴车位3个,非机动停车位86个;周边基础设施包括两处入口广场、休闲步道、栈道、廊亭、活动广场以及下沉广场、景观桥、公厕、海绵城市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项目工程费:本项目工程费为65609064元(暂列金533104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110000元,甲供材料0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5.2 招标类型: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
2.5.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建设(含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建设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项目运营范围:本招标项目停车场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广告、停车位、充电桩等的经营管理。
2.6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180个日历日,自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节点工期约定详见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运营期3年,自开始项目竣工交付之日起至第3年后该自然日前一日的期间。
2.8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建设运营意向并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3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运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5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项目运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承担主体工程运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9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6月30日0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6月30日 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30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建设部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腾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东门街横岗岭20号
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157 5900 8521
传真:/
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倒角哩二段下段59号三楼(龙宇中学后门)
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6810929
传真:0591-6810929
联系人:范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
联系电话:0597-68331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汀分中心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三楼(电信大厦旁)
联系电话:0597-6889515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控制价.zip
招标公告.pdf
委托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docx
结论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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