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繁昌区芦南圩配套沟渠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0gc2023sl1435
预算金额970.8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景友182553710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繁昌区芦南圩配套沟渠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 项目登记
  • 招标公告
  • 答疑变更
  • 开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通知书
  • 招标方式公示
  • 合同信息
  • 合同变更信息
  • 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2023-09-21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9-21 15:58:01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36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9-21 16:04:0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项目名称

安徽省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繁昌区芦南圩配套沟渠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编号

WH10GC2023SL143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30563号)

标段名称

安徽省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繁昌区芦南圩配套沟渠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标段编号

WH10GC2023SL143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302号

联系人及电话

徐主任
1395616090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世茂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及电话

葛景友
1825537109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华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9708324.63

项目负责人

蒋传秀

证书编号:皖234212103358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黄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9676425.03

项目负责人

胡江萍

证书编号:皖234181893006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祺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9676897.03

项目负责人

张镤文

证书编号:皖234191911047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省繁昌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提供)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K值为:0.1;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单位为:瀚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徽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睿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博雅园林建筑有限公司、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黄山市太平).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祺祥).pdf

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华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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