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分公司全佳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分公司全佳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关于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全佳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 公告说明
我公司全佳宝品台运营服务项目,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16:00截至2024年5月19日16:00,欢迎参与。
二、 项目需求
选定1家供应商提供周期为1年的广州全佳宝项目平台运营服务,合同签署主体为广州市分公司,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要求
(二)验收/考核标准及付款安排
1、验收/考核标准
2、付款安排
付款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于私域平台建设、平台运营、全家宝产品集中销售期支持三项服务内容,甲方验收合格后分[ 3 ]次向乙方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类型: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费、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税率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项目第一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书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在2024年6月3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30%,;
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对项目第二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书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
项目各阶段全部实施完毕后,甲方对项目各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结算情况,在2025年5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对于其他常规产品发布、视频号、直播三项服务内容,服务总价上限为元,服务收费为按单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向乙方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类型: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费、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税率6%),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书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
3、续签安排
该项目有续约计划,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同意在对供应商项目各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进行验收且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两年。
4、其他事项
禁止转包、分包。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若供应商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或转包第三方承担,将导致违约。
该项目最高限价为58万元。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供应商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企业简介;
4.投标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电话。
上述报名材料请在2024年5月19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项目报名联系人邮箱wangjing500@guangd.picc.com.cn。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31号
邮政编码:510620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菁
电 话:15626002322
邮 箱:wangjing500@guangd.pic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分公司
2024年5月16日
发布时间:2024-05-16
关于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全佳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 公告说明
我公司全佳宝品台运营服务项目,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16:00截至2024年5月19日16:00,欢迎参与。
二、 项目需求
选定1家供应商提供周期为1年的广州全佳宝项目平台运营服务,合同签署主体为广州市分公司,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服务内容要求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细项分类 |
私域平台建设 | 一次性 | 主站装修 |
运营工具部署 | ||
展业系统部署 | ||
智能客服部署 | ||
数据监控部署 | ||
视频号部署 | ||
平台运营 | 全年 | 内容运营 |
活动运营 | ||
人工客服 | ||
全家宝产品集中销售期支持 | 一次性 | 产品对接及销售工具部署 |
营销跟踪及数据监测 | ||
宣传物料 | ||
业务人员营销物料 | ||
其他常规产品发布 | 一次性 | 产品对接及销售工具部署 |
营销跟踪及数据监测 | ||
宣传物料 | ||
业务人员营销物料 | ||
视频号 | 全年 | 视频号运营 |
直播 | 全年 | 直播 |
(二)验收/考核标准及付款安排
1、验收/考核标准
服务内容 | 细项分类 | 验收标准 |
私域平台建设 | 主站装修 | 完成公众号描述、菜单设计、自动回复、部分功能搭载 |
运营工具部署 | 完成运营工具部署至人保主体企微及公众号,包括自动化运营工具及SCRM工具等 | |
展业系统部署 | 完成业务人员展业系统(小程序)搭建,含引流业绩清分及常规销售 | |
智能客服部署 | 完成智能客服模块(小程序或H5)搭建 | |
数据监控部署 | 完成基础运营看板搭建,反映运营数据,私域整体运营周报 | |
视频号部署 | 完成视频号描述、部分功能搭载 | |
平台运营 | 内容运营 | 每月4次推文,每次1头条2次条,每月共12篇 |
活动运营 | 完成日常拉新活动及周期性促活活动,视项目需要安排,不少于12场 | |
人工客服 | 公众号回复客服,企微客服、社群内客服(工作日5*12,超出时段会根据需求支持) | |
全家宝产品集中销售期支持 | 产品对接及销售工具部署 | 完成产品对接,分销工具产品对接上线 |
营销跟踪及数据监测 | 完成过程销售动作追踪看板、保险公司整体数据看板/各分支机构看板,自动化报表、项目周报 | |
宣传物料 | 完成营销物料(主KV、DM、三折页、易拉宝),可视项目需求支持,不少于40张 | |
业务人员营销物料 | 朋友圈文案+图片,至少一周三套, 2个月,数量及频次可视项目需求支持 | |
其他常规产品发布 | 产品对接及销售工具部署 | 完成产品对接,分销工具产品对接上线 |
营销跟踪及数据监测 | 完成过程销售动作追踪看板、保险公司整体数据看板/各分支机构看板,自动化报表、项目周报 | |
宣传物料 | 完成营销物料(主KV、DM、三折页、易拉宝),数量不限,可视项目需求支持 | |
业务人员营销物料 | 完成朋友圈文案+图片,数量及频次视项目需求支持 | |
视频号 | 视频号运营 | 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布视频、产品宣传视频 |
直播 | 直播 | 完成周期性直播/项目直播,包括直播人员配置及其他必要性设备及资料 |
2、付款安排
付款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对于私域平台建设、平台运营、全家宝产品集中销售期支持三项服务内容,甲方验收合格后分[ 3 ]次向乙方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类型: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费、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税率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项目第一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书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在2024年6月30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30%,;
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对项目第二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书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
项目各阶段全部实施完毕后,甲方对项目各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双方结算情况,在2025年5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对于其他常规产品发布、视频号、直播三项服务内容,服务总价上限为元,服务收费为按单价,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算。甲方在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向乙方付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书,并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类型: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费、现代服务*推广服务费;税率6%),甲方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书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
3、续签安排
该项目有续约计划,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同意在对供应商项目各阶段的整体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进行验收且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两年。
4、其他事项
禁止转包、分包。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若供应商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或转包第三方承担,将导致违约。
该项目最高限价为58万元。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承诺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供应商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企业简介;
4.投标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电话。
上述报名材料请在2024年5月19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项目报名联系人邮箱wangjing500@guangd.picc.com.cn。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31号
邮政编码:510620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菁
电 话:15626002322
邮 箱:wangjing500@guangd.pic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分公司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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