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四次)”询价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2400593yw30023c3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0871-672635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 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四次)”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ZZ2400593YW30023C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新 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四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 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四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 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四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8日 14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持《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到现场获取,或将加盖单位公章 的《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扫描 件、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发送至biaoshu714@163.com 邮箱后获取询价文件。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账号:2502025019200136802;联系电话:0871-
67263556。《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 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5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天融域一期17幢1单元3楼评标四 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天融域一期17幢1单元3楼评标四 厅。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土桥新村126号 联 系 人:历老师、赵老师
电 话:0871-643215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 系 人: 李艳、匡玉娟、陈思思、李星星
电 话: 0871-67263556
电子邮件: biaoshu71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 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 储(四次)”询价公告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
承担本项目,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且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2400593YW30023C3
2、项目名称: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新 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四次)
3、采购内容:购买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
型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
6、采购需求: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资仓储、硬气膜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方舱实验室等大型新冠疫情检测设备仓储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服务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9、报价方式:本项目共设一个包;采用整体报价、整体成交方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
期限届满的除外),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询价小
组评审。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或2021年~2023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已审 计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 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2、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业务三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 区17幢1单元4楼)
3、方式:持《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到现场获取,或
biaoshu714@163.com邮箱后获取询价文件。开户名称:云南中
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账号:25020250192001368
02;联系电话:0871-67263556。《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4、售价: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未按询价公告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4年07月05日15:00~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15:30时
3、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天融域一期17幢1单元3楼评标四厅。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07月05日15:30时
2、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中天融域一期17幢1单元3楼评标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土桥新村126号
联系人:历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321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李艳、匡玉娟、陈思思
联系电话:0871-67263556、64563522
附件:
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具体要求
▲1、对于防疫器械物资需具备300平方米以上独立库房的仓储条件,且拥有监测、记录、报警及控制设备。实时采集记录库房温湿度情况;存储库区应有专人监管并24h定时巡查。
▲2、对于核酸硬气膜及相关配套设备拆装后约需占用室内仓库面积不小于300平米,库内 要防潮湿,防火等设施,24小时监控。
▲3、室外设备存放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移动核酸检测车1辆,车长18米、方舱实验室1 个(17.5x2.8x2.8)米,硬质平整地面,每平方米承重不小于500Kg,场地车辆进出、吊装方便,24 小时监控。
▲4、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证)和具有监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代 储代配资质。
5、具备相关消防部门颁发的仓库验收合格证。
二、其他要求
(一)人员
1、存储企业应配备专人负责本项目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仓储、维护、运输和台账记录 等相关管理工作。
2、物资管理员应具有1年以上直接从事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3、配备与代储物资产品类别相应的质量验收人员。
(二)仓储设施与设备
1、企业仓储面积应与受托储存物资业务相适应。
2、企业应有与代储物资委托配送规模相适应的物流作业场所,并符合以下条件:3、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4、库房应当分区管理,包括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发货区等,并用色标进行区分。
5、医疗器械储存作业区应与办公、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有隔离措施。
6、库房内墙、屋顶光洁,地面平整、结构严密。
7、室外装卸、搬运、发货等作业场所应有防止天气影响的措施。
8、代储物资的仓库应该有以下设施设备: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隔离设施,包括货架、托盘等。
(2)自动监测、记录、报警及控制设备。每个300平方米以内的独立空间均不少于配备2个温 湿度监测探头,每增加300平方米至少增加一个探头,实时采集记录库房温湿度情况。(3)符合安全用电和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4)具备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9、企业应具备与物流业务规模相适应、符合代储物资产品温度等特性要求的货运能力。在 日常工作中,能够保证1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储物资配送;在应急处突情况下,能够保证1小时内 完成代储物资配送。
采取外包方式进行运输的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定期对
承运方的运输能力进行考察,并对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能力定期进行跟踪、
评估、考核。
10、企业应定期对所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与校 验,并建立相应档案。
(三)管理文件及记录
1、企业应按照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建立提供储存、配送服务的质量管理文件,应当至少包 含以下内容:
(1)委托方资质审核管理规定。
(2)具备收货、验收、储存、检查、发货复核、不合格品控制、盘点、运输等记录。
(3)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规定。
(4)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运输管理规定。
(6)受托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7)代储、配送工作自查制度。
(8)委托、受托双方质量协议及相关文件。
2、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工作记录,记录代储物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批 号、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等基本信息,还应当至少
包含以下内容:
(1)收货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收货指令收货,收货完成后生成收货记录,记录应当包括 收货日期、供货单位名称、包装单位、数量、收货结论、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
(2)验收记录。依据双方确认的验收标准,对医疗器械到货后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 证明文件等内容进行查验,根据查验结果生成验收记录,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编号或备案凭证编号、生产企业、批号/序列号、供货单位名称、到货数量、验收数量、验收结果、验收人员姓名、验收日期等内容。
(3)贮存检查记录。每月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形成贮存检查记 录,记录至少应当包括检查日期、货位号、货位数量、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员姓名等内 容。
(4)发货记录和复核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发货指令形成发货记录,记录至少包括委托 方名称、发货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内容;依据发货记录拣选、复核,形成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应当包括出库日期、货单号、出库数量、复核人员姓名及发货记录的内容。
(5)不合格品控制记录。在验收、养护、运输中发现不合格、过期、破损等问题产品,应详细 记录物资信息,记录至少包括委托方名称、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号/序列号、检查结果、处理 措施、处理人员姓名等内容。
(6)盘点记录。每月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盘点,根据盘点结果形成盘点记录,记录至 少应当包括盘点日期、货位号、货位数量、盘点数量、有效期、质量状况、盘点人员姓名等内容。每月进行盘点时发现使用期限小于6个月的物资,需详细记录物资信息,并附在盘点表后一起 上报。
(7)运输记录。依据委托方确认的配送指令配送至收货单位,至少记录货单号、货物数量、运输工具、发运时间、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收货人员姓名等内容,并由收货单位确认。(8)所有管理记录文件在完成后,须上报一份给委托方。
3、企业应有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能对医疗器械的贮存、配送全环节质量信息实行动态管 理和控制,对相关数据可进行收集、记录、查询。数据采集应完整、及时、准确,并可制作相关 统计报表。
4、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中各岗位人员需经过身份确认、设定操作权限,指定专门部门 负责平台数据的维护和保存,未经授权不能更改任何数据。
5、企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应能实现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之间收货、查验、库存、发货等数 据同步交换。
6、室外设备摆放整齐,盖好防尘布,定期打扫。
7、协助、提醒甲方:核酸检测车每
1个月要进行常规检查,启动发动机,检察水电气的情况,运行车载实验室通风系统,车辆行驶 距离不小于 5 公里,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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