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0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鼎鑫招字2024-283号
预算金额40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871-6355996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文攀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鑫招字2024-283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配送食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肉蛋禽类、食用油类、蔬菜类、粮食及制品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小食品类、海鲜类、冷冻品类、时令性原料、饮料牛奶类等。
(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
(2).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
(3).蔬菜类:生鲜蔬菜。
(4).粮食及制品类:面食、米线、卷粉等。
(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
(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
(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等。
(8).海鲜类:海鲜类产品。
(9).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
(10).时令性原料:应季食品。
(11).饮品: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
(12).其他物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评审时,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关于财务状况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4.2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1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2评审时,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声明书或承诺)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方式:方式:请投标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③投标人廉洁提示卡(加盖公章)、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资料格式见附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②项复印件及①、③项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存,②项原件退还经办人。本项目可接受网络获取,无法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3683826@qq.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交纳费用后,工作人员会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纸质文件请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鼎鑫招字2024-283号
2.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7万元,实际总价以年度配送的结算总价为准。
4.采购需求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配送食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肉蛋禽类、食用油类、蔬菜类、粮食及制品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小食品类、海鲜类、冷冻品类、时令性原料、饮料牛奶类等。
(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
(2).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
(3).蔬菜类:生鲜蔬菜。
(4).粮食及制品类:面食、米线、卷粉等。
(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
(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
(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等。
(8).海鲜类:海鲜类产品。
(9).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
(10).时令性原料:应季食品。
(11).饮品: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
(12).其他物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365天(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
6.供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及直属单位,支队本级:昆明市经开区石坝路328号;滇池培训基地: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观景路13号。
7.供货时间: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每天以订单形式下达第二天所需货物、数量,每日6时30分前将早餐所需物品、8时30分前将中餐晚餐所需物品配送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及直属单位食堂。因临时、紧急情况需要,接收订单后2小时内送达。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关于财务状况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2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评审时,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声明书或承诺)
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3.方式:请投标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③投标人廉洁提示卡(加盖公章)、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资料格式见附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②项复印件及①、③项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存,②项原件退还经办人。
本项目可接受网络获取,无法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3683826@qq.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交纳费用后,工作人员会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纸质文件请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委会小石坝村小组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55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系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联系方式: 0871-6584724转6009/1558721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项目联系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电话:0871-6584724转6009/15587217188
附件一
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附件二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采购
廉洁提示卡
1.不得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机密。
2.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
3.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4.不得向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或机构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督的活动。
5.不得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谋求合作关系。
6.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7.禁止一切行贿行为。
8.禁止一切索贿、受贿等行为。
9.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0.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进行举报。
电话:0871-63559973
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石坝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邮政编码:650200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纪委
2024年10月
附件三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
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
为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与廉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公司作如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采购单位利益。
2.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3.本公司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4.本公司决不为贵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5.本公司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单位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投标人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单位投标人资格。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单位投标人资格。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2024年 月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委会小石坝村小组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71-6355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丁文攀0871-65847248转6009 1558721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电 话: 0871-6584724转6009/15587217188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鑫招字2024-283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配送食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肉蛋禽类、食用油类、蔬菜类、粮食及制品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小食品类、海鲜类、冷冻品类、时令性原料、饮料牛奶类等。
(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
(2).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
(3).蔬菜类:生鲜蔬菜。
(4).粮食及制品类:面食、米线、卷粉等。
(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
(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
(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等。
(8).海鲜类:海鲜类产品。
(9).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
(10).时令性原料:应季食品。
(11).饮品: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
(12).其他物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评审时,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关于财务状况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4.2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1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2评审时,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声明书或承诺)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方式:方式:请投标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③投标人廉洁提示卡(加盖公章)、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资料格式见附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②项复印件及①、③项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存,②项原件退还经办人。本项目可接受网络获取,无法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3683826@qq.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交纳费用后,工作人员会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纸质文件请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的相关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于2024年11月 19日 10时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鼎鑫招字2024-283号
2.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7万元,实际总价以年度配送的结算总价为准。
4.采购需求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配送食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肉蛋禽类、食用油类、蔬菜类、粮食及制品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小食品类、海鲜类、冷冻品类、时令性原料、饮料牛奶类等。
(1).肉蛋禽类: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
(2).食用油类: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
(3).蔬菜类:生鲜蔬菜。
(4).粮食及制品类:面食、米线、卷粉等。
(5).干货调料类: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
(6).水果类:常见水果等。
(7).小食品类: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等。
(8).海鲜类:海鲜类产品。
(9).冷冻品类:冷冻品类产品。
(10).时令性原料:应季食品。
(11).饮品: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
(12).其他物品: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365天(2025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3日)。
6.供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及直属单位,支队本级:昆明市经开区石坝路328号;滇池培训基地: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观景路13号。
7.供货时间: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每天以订单形式下达第二天所需货物、数量,每日6时30分前将早餐所需物品、8时30分前将中餐晚餐所需物品配送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及直属单位食堂。因临时、紧急情况需要,接收订单后2小时内送达。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关于财务状况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2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3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1评审时对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评审时,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声明书或承诺)
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3.方式:请投标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③投标人廉洁提示卡(加盖公章)、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章)、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资料格式见附件),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获取招标文件。②项复印件及①、③项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存,②项原件退还经办人。
本项目可接受网络获取,无法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93683826@qq.com,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交纳费用后,工作人员会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纸质文件请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委会小石坝村小组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55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系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联系方式: 0871-6584724转6009/1558721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项目联系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电话:0871-6584724转6009/15587217188
附件一
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包(如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公司(单位)名称 | |
公司(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本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 箱 | |
报名验证资料 | |
提供 是□ 否□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提供 是□ 否□ |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
提供 是□ 否□ | (3)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
提供 是□ 否□ | (4)投标人廉洁提示卡 |
提供 是□ 否□ | (5)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 |
获取资料内容 | |
提供 是□ 否□ | |
提供 是□ 否□ | |
备注 | 各投标人请根据招标公告中所列明的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
附件二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采购
廉洁提示卡
1.不得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机密。
2.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
3.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4.不得向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或机构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督的活动。
5.不得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谋求合作关系。
6.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7.禁止一切行贿行为。
8.禁止一切索贿、受贿等行为。
9.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0.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进行举报。
电话:0871-63559973
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石坝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邮政编码:650200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纪委
2024年10月
附件三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
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
为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与廉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公司作如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采购单位利益。
2.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3.本公司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4.本公司决不为贵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5.本公司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单位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投标人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单位投标人资格。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单位投标人资格。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2024年 月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昆明市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委会小石坝村小组
联系方式:杨老师 0871-6355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鼎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丁文攀0871-65847248转6009 15587217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文攀、郭婧玥、陈俊杰、白岚、杨云辉
电 话: 0871-6584724转6009/1558721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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