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琳皓
招标代理机构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静静0532-872260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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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融创片区规划支路七(温州路至文化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18: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融创片区规划支路七(温州路至文化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9/28 18:16:41
项目名称: 胶州市融创片区规划支路七(温州路至文化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4330000元 工程造价: 32962950.42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830米
计划文号: 2309-370281-04-01-322289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上合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琳皓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上合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扬州支路 308 号澄韵大厦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琳皓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206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杜静静、徐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22605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规划支路七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本次实施范围西起温州路,东至文化路,全长约 830m。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改建车行道面积约 15100m2;改建人行道面积约6000m2;改建 DN500-DN800 雨水管道 950m,DN400 污水管道 950m;改建智能交通设施 3 套,改建路灯约 63 杆;改建电力排管 12+2孔,DN200,11400m;改建通信排管 8 孔,DN100,7600m;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道路、交通工程、排水、路灯和景观工程。
2、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210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内容: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该工程后续所有与设计相关的服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全部标段 830米 胶州市融创片区规划支路七(温州路至文化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2490000 472950.42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2.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需具有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投标时需将证书及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投标人不具备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注明项目名称、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同时应将协议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及副本)上传至投标文件电子版中;
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 ,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力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设计费合同额3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三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0-19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琳皓,联系电话:0532-82289206,邮箱:szk82289206@163.com,传真:/,地址: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扬州支路308号澄韵大厦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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