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CFS-2104-122020-2021年度盐城市困境儿童及单亲困难母亲平安健康保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fs-2104-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盐城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孙留军
公告正文
YCFS-2104-122020-2021年度盐城市困境儿童及单亲困难母亲平安健康保险

盐城市民政局对2020-2021年度盐城市困境儿童及单亲困难母亲平安健康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进行了开标,唱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YCFS-2104-12,2020-2021年度盐城市困境儿童及单亲困难母亲平安健康保险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困境儿童及单亲困难母亲平安健康保险是由财政出资,为减轻盐城市户籍的单亲困难母亲、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的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和单亲困难母亲社会保障体系的综合保险项目。

    本项目在投标人中评选首席保险人一名和其他共保人三名,承保比例分别为55%、15%、15%、15%。

  •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2021-4-2)

  •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1-5-13

    评标地点: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谈判一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江霞、高荣荣、徐万才、宋咏梅、孙留军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第一名: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国投商务楼11层北侧1102号-1146号

    第二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南路170号

    第三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08号

    第四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58号

    中标金额

    (一)困境儿童

    1.困境儿童意外死亡:赔偿限额 20 万元/人;

    2.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或首次确诊疾病导致的伤残:赔偿限额20.3万元/人;

    3.困境儿童首次确诊重大疾病:

    (1)定额补助 7.2 万元/人;

    (2)参保对象一次性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超过10万元(含)或自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追加补助金 3.8 万元/人;

    4.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首次确诊疾病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和住院):赔偿限额 7.5 万元/人;

    5.困境儿童既往疾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

    (1)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0-0.5万元,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 0.35万元/人;

    (2)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0.5-5(含0.5万元)万元,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 0.75 万元/人;

    (3)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5-10万元(含5万元),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 1.65 万元/人;

    (4)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10万元及以上,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 5万元/人;

    6.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疾病(包括既往疾病)住院补贴:183 元/人/天,共计90天。

    (二)单亲困难母亲

    1.单亲困难母亲意外死亡:赔偿限额 20 万元/人;

    2.单亲困难母亲因意外伤害或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导致的残疾:赔偿限额 20.3 万元/人;

    3.单亲困难母亲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和住院):赔偿限额 8 万元/人;

    4.单亲困难母亲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和住院):赔偿限额 5.8 万元/人;

    5.单亲困难母亲首次罹患重大疾病:

    (1)定额补助 8 万元/人;

    (2)参保对象一次性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超过10万元(含)或自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追加补助金 3.8 万元/人;

    6.单亲困难母亲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费用补贴: 183元/人/天,共计90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孙留军

    联系电话:0515-86660428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邮政编码:224000

    网 址: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民政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盐城市民政局

    〇二一年五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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