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和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两个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地点: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HCJS2020-C2-0009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和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两个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和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两个工程 (项目编号:CZHCJS2020-C2-0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崇左市江州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对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和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两个工程进行竟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和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两个工程
二、项目编号:CZHCJS2020-C2-0009
三、竞标内容及数量: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和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两个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肆仟陆佰陆拾柒元整(¥554667.00 )(其中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湴屯基础设施工程是292796.00元;江州区板利乡卜城村那抗屯内道路及亮化工程是261871.00元。)
五、要求工期:3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方可参与磋商。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请于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符合上述条件的竞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来购买采购文件,并携带如下资料一份:自发公告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职称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及材料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四大员)参保缴费证明(2020年4月份-2020年6月份),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参保缴费证明(2020年4月份-2020年6月份)(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除外)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在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委托人报名时必须是在职人员,并且提供在本单位的参保缴费证明(2020年4月份-2020年6月份)。(竞标人若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用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支行
开户账号:617167790283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7月24日上午9 时3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厅【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4日上午9 时30分截标后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厅【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进行磋商,参加的磋商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依时达到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崇左市江州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联系电话:0771-7826562 联系人:韦工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江南路195号种子公司大院
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771-7926999 联系人:何工
联系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3.监督管理部门:崇左市江州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联系电话:0771-7826562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0年7月8日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方可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至 2020年07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地点: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厅【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崇左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厅【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左市江州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街道江南路195号种子公司大院
联系方式:韦工 0771-7826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209号
联系方式:何工 0771-792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0771-792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