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032021ccs000005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智永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女士0355-3557878
中标公司山西攀越劳务服务有限公司48.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032021CCS000005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攀越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延安中路202号
成交金额:4872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 服务范围: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12名外聘文员采购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磋商小组名单:吴琳、赵红星、王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13623558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智永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太行北路168号钜星创业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任女士、0355-355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355-355787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劳务派遣定)(1)(1)(1).docx招标文件劳务派遣定)(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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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
项目编号:1404032021CCS000005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诚智永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5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31
第五章 合同原则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08-03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032021CCS000005
2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万元
5.采购需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12名外聘文员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03日
2.地点:线上
3.方式:在线获取
4.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5.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
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开启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启
1.时间: 2021-08-03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高新区太行北路168号钜星创业大厦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13623558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智永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高新区太行北路168号钜星创业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任女士、0355-3557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355-3557878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山西诚智永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 |
4 | 项目编号 | 1404032021CCS000005 |
5 | 预算金额 | 4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
6 | 服务周期 | 一年 |
7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报价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 |
11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 |
12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13 | 报价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天前 |
14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1年08月03日上午09时30分 |
15 | 报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16 | 报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17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注: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凭证:汇款单回单或保函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诚智永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西街支行 行号:402164003027 账号:457171010300000023073 银行保函可以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附银行保函扫描件,并现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以备审查。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 |
19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人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加密 |
20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 |
2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2名从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2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 |
23 | 本项目为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1、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报价人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
24 | 成交服务费 | 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
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报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
26 | 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 | 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2.报价人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采用网上电子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加盖单位电子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电子章);
磋商保证金凭证(加盖单位电子章);
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加盖单位电子章);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和纳税凭证(加盖单位电子章);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方案及技术材料等。
以上内容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8.3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
(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磋商截止时间
12.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
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3.1报价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2报价人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
13.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14. 成立磋商小组
14.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14.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评审报告。
14.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5. 确认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对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书面确认。
16.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磋商小组确认本磋商文件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7. 响应文件审查
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三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7.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7.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2 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长治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
17.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
17.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7.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报价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确定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18.1 磋商小组按照第17.1条对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磋商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报价人参加磋商。
18.2 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人进行磋商。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9.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19.3 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长治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 最后报价
20.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交易系统内进行提交,报价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报价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综合评分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1.2磋商小组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根据评分办法综合评定各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情况,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1.3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2.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 磋商保密
23.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2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4.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承担。
25. 采购项目终止
2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成交服务费
27.1本次招标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服务招标 | |
1.50% | |
0.80% | |
0.45% | |
0.25% | |
0.10% | |
0.05% | |
0.01% |
具体收取标准如下: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
29.保密
29.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披露
30.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招标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1.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32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九、违约处罚
33.违约处罚
3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鼓励措施
1.1报价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工程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报价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1.2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3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报价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声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4)报价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报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6)报价人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7)报价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若报价人提供的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须提供报价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人员情况。
2、监狱企业声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若报价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报价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其投标价 6%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价格上的优惠,按投标价进行价格评审。
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支持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科技奖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奖、科技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以其产品(含服务)、科技成果及含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含服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给予适当加分。
4、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1)该项目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采购清单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报价人须提供相关网上完整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2)该项目属于环保清单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清单所列的环保产品。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注:如为以上企业,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最后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
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 报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公章一致 |
1 |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 签字盖章 | 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 |
1 |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报价 | 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
1 | 符 合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电子章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资质证书 | 有效的资质证书加盖电子章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审计报告 | 具备有效的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缴纳税收证明 |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缴纳社保凭证 |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凭证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 |
2 | 资 格 性 评 审 标 准 |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 | 提供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网页截图; |
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
详细评审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 | 10 |
业绩(10分)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报价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或收费标准)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 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报价人自身的合同案例。 | 10 |
二、技术服务部分 | 80 |
1、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文化水平、工作经验、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为3分、2分、1分三个档次给分。 | 3 |
2、整体服务方案(30分) 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流程,优良得3.1-5分、中等得2.1-3分,一般得0-2分; 2)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服务的具体实施措施,优良得7.1-10分、中等得3.1-7分,一般得0-3分。 3)针对此项目特点与实际,针对性的服务规范措施,必须有具体的内容、方法、对策并且内容符合岗位实际、方法科学有效,对策实用。优良得7.1-10分、中等得3.1-7分,一般得0-3分。 4)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优良得3.1-5分、中等得2.1-3分,一般得0-2分 | 30 |
3、管理制度(15分) 1)有完善的组织架构,优良得2.1-5分、一般得0-2分。 2)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优良得2.1-5分、一般得0-2分。 3)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优良得2.1-5分、一般得0-2分。 | 15 |
4、服务质量保障(10分) 1)有可靠的服务保证措施,切实可行的督察考核方法和标准,优良得2.1-5分、一般得0-2分 2)有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全面完整,优良得2.1-5分、一般得0-2分 | 10 |
5、后续服务方案及承诺情况(6分) 服务响应效率、保密措施、后续服务承诺等能满足项目要求的:0-6分。 | 6 |
6、工资发放与保险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优良得4.1-8分、一般得0-4 | 8 |
7、对劳务派遣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劳务人员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阐述,是否有规范的法律法务支持,包括人员、机构等.优良得4.1—8分、一般得0-4 | 8 |
三、价格部分(10分)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对中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 |
本评标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
第四部分 商务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文职人员劳务费
二、服务内容:
工作岗位 | 人员配置 | 工资标准/月 | 备注 |
消防宣传 | 1名 | 2300 | |
防火火调 | 1名 | 1900 | |
档案管理员 | 1名 | 3800 | |
后勤 | 1名 | 1900 | |
党政政工 | 1名 | 1900 | |
消防监督 | 6名 | 2000 | |
消防监督 | 6名 | 2000 | |
消防监督 | 6名 | 2150 | |
消防监督 | 6名 | 2050 | |
消防监督 | 6名 | 2650 | |
消防监督 | 6名 | 1900 | |
政务大厅 | 1名 | 1900 | |
注:以上人员均需缴纳职工社保(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企业缴纳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周六日节假日加班2倍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 |
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对12名外聘文员劳务费进行采购。文员职位及工资情况如下:
三、服务周期:一年
四、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格式)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服务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系统条款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费用支付:
四、服务承诺:
五、服务
1、服务周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标准,满足甲方需求。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局采购办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所做服务承诺及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报价人单位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商
务
部
分
报 价 函(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 90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完成。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报价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报价人(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C、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D、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和纳税凭证; E“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注:以上证件均加盖电子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报价人全称、公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注:
1、磋商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期近三年内签署的单项合同。
2、无合同、合同模糊不清晰无法确认签订合同双方名称等相关信息的扣除相应业绩;
3、不填写此表或不提供相应资料,在评审时业绩分为0分。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报价人企业简况(格式)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主要负责人:
(6)职员人数: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
电话号: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 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偏差情况 备注 说明:只填写负偏离情况,如无偏差在偏差情况一栏中填“无”。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 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差情况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 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差情况 | 备注 | |||||||||||||||||||||||||
传真号:
公 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自拟)
商务偏差表
其他资料
技
术
部
投标报价(总价) | 总价: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分
报价一览表(格式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报价人(公章):
(格式自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二)
序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偏差情况 备注 说明:只填写负偏离情况,如无偏差在偏差情况一栏中填“无”。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差情况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差情况 | 备注 |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拟担任职务 | ||||||||||
执业资格 | |||||||||||
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 | 备注 | ||||||||
技术偏差表(格式三)
项目服务方案、承诺等
(自行设计编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四)
主要人员简历表
说明:“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项目研究服务的实施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负责人,每人一张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
报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规定,如需享受报价优惠,需填写此表,并后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服务,则同时提供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一并装订于报价文件内。
报价人(公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代理小、微企 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 产品价格总价 |
代理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见 页 | ||||||
见 页 | ||||||
见 页 | ||||||
见 页 |
(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见 页 | ||||||
见 页 | ||||||
见 页 | ||||||
见 页 |
供应商名称:
第 包 货币:人民币/元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 截止日期 | 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 |
见 页 | ||||||
见 页 | ||||||
见 页 | ||||||
见 页 |
说明: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
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
投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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