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2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2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851-84828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已由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4期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设资金来自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型会议会展经费中据实列支。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2.本项目采购预算:35.2万元。
3.服务期:5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服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供应商负责提供展位、展位特装搭建、住宿用餐、宣传册印制、车辆租赁、后勤保障等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行业现行相关标准、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7.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三、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 。
8.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注:若报名的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报名的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材料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体现项目名称。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地点: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185号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668175
八、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联系人:谢工、陈工
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2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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