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一社区万安工业区第4栋厂房单一来源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402144 | 项目名称 | 沙一社区万安工业区第4栋厂房 |
起始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万安工业区第4栋厂房 |
面积/数量 | 561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96月(实际起租日以租赁合同的起止时间为准)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9.9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3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因该厂房空地属工改工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租赁期间前6年正常租赁。第7年如因城市更新项目启动,租赁合同可能提前终止,届时将提前六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
履约条件 |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生产安全规定。 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 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 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 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其他补充说明 | 租赁物业概况 1、位置: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万安工业区4栋厂房;出租面积:5610平方米;租赁物业为我公司自有的物业,用途:厂房。 2、产权情况: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设置抵押。 4、物业现状:物业正在空置。 5、消防情况:物业无主体消防,需承租人自行完善消防。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503217元 | 物业管理费 | 人民币1.1元/平方米/月,共计6171元/月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的交易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7日 00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谢经理 | 联系方式 | 1588977662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邀请深圳市百度电子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提供虚假资料; (二)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报价; (三)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撤回其承租申请,放弃承租资格; (四)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它违反本次招租规定的内容,情节严重的。 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 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出租方支付。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3217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深圳市沙井沙一股份合作公司。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