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2号至5号厂房部分变电所增容及空气能热泵线缆敷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2号至5号厂房部分变电所增容及空气能热泵线缆敷设工程。
2.2项目概况: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2号至5号厂房每个厂房变电所增加变压器一台及配套的高低压配电柜和设备基础及2-7号厂房空气能热泵线缆的敷设工程。
2.3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3.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3.1合同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D1合同包 。
3.2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3最高询比限价:2093700.46元人民币
3.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6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4.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4.1.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
4.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于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的业绩。
4.1.3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
4.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4.4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4.5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8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保证金
5.采购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
5.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8时30分。
5.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9日0时00分。
6.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46076680(李女士)。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5本项目无需递交采购保证金。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3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大楼5楼506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1394530551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2、0451-55337711
传 真:0451-88100150
12.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综合部
电 话:1832466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