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泰市新汶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O)及监理项目采购预告
金额
8019.47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19.4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泰市新汶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O)及监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新汶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EPC+O)及监理项目

2、预算控制价:

(EPC+O) 标:预算控制价8019.47万元(含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护期三年费用)

监 理 标:预算控制价为100.53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

项目位于新汶污水处理厂南侧、柴汶河右岸,总占地面积约150亩,建设规模5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潜流人工湿地区,主体湿地床体、布水系统和排水系统,配套设施为植物绿化工程、道路设施等;2.表面流人工湿地区,主要包括植物绿化工程、引排水管道工程等,通过配置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提高表流湿地的处理能力。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4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新泰市柴汶河生态治理中心

地 址:新泰市果都镇大霞雾村村南

联系人:陈振斌

联系方式:19953895039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西20米

联系人:于洪刚

联系方式:15621388980

附件: 论证专家职称证.pdf 附件: 需求方案.pdf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附件: 需求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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