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xrzb2023-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罗大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凤有0431-805145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XRZB2023-0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2.2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2.3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69821.60㎡,规划总建筑面积162442.9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5552.40㎡,包括安置住房建筑面积137777.92㎡(回迁安置住房1504套);商业建筑面积5011.42㎡;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763.06㎡(物业建筑面积700.00㎡;幼儿园建筑面积1509.86㎡;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53.20㎡;水洗公厕建筑面积50.00㎡;地下车库出地面楼梯坡道150.00㎡)。地下建筑面积16890.58㎡(设备用房、车库和单体管道加层),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0572.60㎡。以及场区配套基础设施等。
2.4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新民大街以东、西平路以南、铁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
2.6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平台信息查询得到。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网站业绩截图证明材料。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相关平台进行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并满足项目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7.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通过搜索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7.3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大伟
地址:榆树市府前路与新民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0431-836562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 系 人:曹凤有
联系方式:0431-8051454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招标编号:JLXRZB2023-0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审字〔2023〕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2023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2.2招标范围:包含且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2.3项目规模:规划用地面积69821.60㎡,规划总建筑面积162442.9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45552.40㎡,包括安置住房建筑面积137777.92㎡(回迁安置住房1504套);商业建筑面积5011.42㎡;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763.06㎡(物业建筑面积700.00㎡;幼儿园建筑面积1509.86㎡;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53.20㎡;水洗公厕建筑面积50.00㎡;地下车库出地面楼梯坡道150.00㎡)。地下建筑面积16890.58㎡(设备用房、车库和单体管道加层),其中人防建筑面积10572.60㎡。以及场区配套基础设施等。
2.4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新民大街以东、西平路以南、铁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
2.6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平台信息查询得到。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网站业绩截图证明材料。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相关平台进行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并满足项目要求。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3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7.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通过搜索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7.3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7.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大伟
地址:榆树市府前路与新民大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0431-836562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 系 人:曹凤有
联系方式:0431-8051454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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